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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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1: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 ¥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贺家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0431-*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CG[2023]23号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 (略) (略) ,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CG[2023]23号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万元

采购需求: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http://**)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 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联 系 人:刘贺家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

  • 监督机构: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地址: (略) 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陈女士0431-*

邮箱:*@*63.co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http://**)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联系方式:刘贺家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系方式:张工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1: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 ¥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贺家 043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0431-*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CG[2023]23号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 (略) (略) ,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http://**)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CG[2023]23号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中心机房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万元

采购需求:安全加固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http://**)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 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 购 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联 系 人:刘贺家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

  • 监督机构:

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地址: (略) 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陈女士0431-*

邮箱:*@*63.com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应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http://**)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联系方式:刘贺家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            

联系方式:张工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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