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城建档案馆数字档案文件级著录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城建档案馆数字档案文件级著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8801
项目名称: (略) 城建档案馆数字档案文件级著录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16,000.00
最高限价(元):1,416,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提升档案利用效率,进一步规范档案著录标准,深化档案管理及服务的质量,对馆藏档案进行文件级著录。主要工作包括:文件级条目著录、审核校对、质量抽检、数据挂接等。为查档人员提供文件级的查询方式,提高档案查询利用工作效率,实现档案管理由案卷级到文件级的提升。完成*卷(预估*页、*条)数字档案文件级著录工作。
★二、完成数字档案文件级著录工作
文件级条目著录。著录人员根据馆内要求,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的要求,对照案卷内具体档案内容,利用数字档案文件级著录软件对扫描件进行文件级著录,形成案卷内文件级著录信息及PDF文件。
档案著录项应对应正确,不漏项,著录规则正确,无错别字。可采用计算机自动校对与人工校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目录数据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著录项目的完整性、著录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等数据挂接要求:将档案著录成果进行质检,核对无误后将目录档案挂接至采购方指定的档案系统。
数据挂接。以著录的文件级目录数据为依据,制定PDF文件命名规则,完成数据存储与挂接,确保在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无缝应用。可在系统内查询导入的目录、浏览。
项目工作清单
序号 | 工作项 | 数量 | 单位 | 说明 |
1 | 数字档案文件级著录与挂接 | * | 卷 | |
★三、其他要求
(一)档案接收
1、 (略) 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有关列入电子档案著录和数据挂接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规定、手续、时间、卷数交付到制定作业场所并签署有关交接手续。
2、 (略) 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每天接收相应工作量的档案,与档案部门指定人员当面清点复核,下班前退还,填写相应领取归还时间、数量、卷号、交接人签字确认。
3、根据档案数量指定专人对当天的档案进行著录,确保目录与档案内容一致。
(二)数据抽检及验收指标
1、 (略) 建设档案馆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著录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抽检比率不得低于 0.5%。
2、目录数据库与系统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系统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3、验收指标: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无差错。
(2)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段正确率 99%。
(3)条目与体统挂接:挂接正确率 99%。
(4)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档案著 (略) 归档文件整理实施 (略) 档案局指导要求,并通过*方档案著录和数据挂接检查,如有返工,无偿进行加工服务。对于整理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方无偿整改,直到满足档案整理要求为止。
(三)数据备份
1、备份范围:经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
2、备份方式: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载体的选择应多样化,可采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多套备份。
3、数据检验:备份数据也应进行检验。备份数据的检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4、备份标签: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四)工作时间及设备要求
档案著录和数据挂接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月内完成。
(略) 建设档案馆提供著录工作场所,中标单位提供按期完成档案档案著录和数据挂接整理工作任务所需的计算机等设备(计算机不少于10台)
★四、保密要求
1、驻场工作人员 (略) 城市建设档案馆对保密人员的管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并开展工作,工期结束后,履行脱密期管理手续。
2、档案著录和数据挂接加工现场及工作办公室必须独立上锁;非工作时间、无人情况下必须锁门; (略) 城市建设档案馆工作人员或项目现场负责人单独保管。严格禁止驻场工作人员携带 U 盘、数码相机等存储、拍摄设备进入加工现场;驻场工作人员的背包、手机等物品每天必须集中管理,加工现场现场禁止使用手机。
3、驻场工作人员不得将在工作中看到的信息带出工作地,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散布、传播。
4、严禁将档案著录和数据挂接使用计算机连入互联网,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级及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别)(如供应商为*级资 (略) 外供应商,应 (略)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3时00分至2023年10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填写供应商的联系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方式: 李宁 024-*-2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辽 (略)
账号: *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玲、吴梦、张俊、王丽伟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