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镇政府食堂维修工程发包公告
杜集镇政府食堂维修工程发包公告
杜集镇政府食堂维修工程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2018〕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有意愿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djztb*
2.项目名称:杜集镇政府食堂维修工程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4.登记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3至25日下午4:00(上班时间)、杜集镇经济发展办。
5、抽签时间、地点:2023年 10月26日15时 00分
抽签地点:杜集镇人民政府三号会议室(经济发展办旁)
6.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二、发包范围:
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发包价格:28.*万元。
特别提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应对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应在抽签时间前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发包价完成发包范围和图纸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等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要求。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决算后,付审计价款的97%,剩余资金一年后,工程没有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工期要求:25个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八、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合同。
九、登记须知: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年检有效,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未带原件不予登记。
十、预中标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
十一、中标公示:预中标人产生后,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三、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四、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五、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杜集镇经济发展办,联系电话:0551-*(上班时间)。
十六、其它
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遵循《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杜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杜集镇政府食堂维修工程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秘〔2018〕2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有意愿企业前来参加。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djztb*
2.项目名称:杜集镇政府食堂维修工程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4.登记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3至25日下午4:00(上班时间)、杜集镇经济发展办。
5、抽签时间、地点:2023年 10月26日15时 00分
抽签地点:杜集镇人民政府三号会议室(经济发展办旁)
6.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信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二、发包范围:
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内容。
三、发包价格:28.*万元。
特别提示: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应对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应在抽签时间前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编制合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发包价完成发包范围和图纸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价等数据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等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不合理要求。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审计决算后,付审计价款的97%,剩余资金一年后,工程没有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五、工期要求:25个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履约要求:详见合同。
八、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合同。
九、登记须知: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年检有效,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未带原件不予登记。
十、预中标单位的确定:按招标人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在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预中标单位。
十一、中标公示:预中标人产生后,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提交:
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宜用胶装),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十三、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四、签订合同: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十五、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杜集镇经济发展办,联系电话:0551-*(上班时间)。
十六、其它
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遵循《长丰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零星工程定点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杜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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