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8名特聘农技员及50户科技示范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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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8名特聘农技员及50户科技示范户的公告


按照《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57)、《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丰都县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的需要,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8名特聘农技人员以及50户科技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个数及人数

(一)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我县农业主导产业,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新农人,围绕粮食、蔬菜、水果、花椒、生态渔业等。

(二)8名特聘农技人员。围绕大豆、水稻、蔬菜、花椒、中药材、果树、水产等主导产业,遴选7名特聘农技员和1名动物防疫员。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科技示范主体要主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基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10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近2年组织开展了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展示示范,承接过现场观摩或技术培训等活动;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基地“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要求,努力争创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特聘农技人员

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身体健康,具备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和身体条件,年龄在25—55周岁以内,自觉接受农业部门的管理,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任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注:农业系统在职人员及公益性在岗人员不在报名遴选之列。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近两年示范展示的优良品种、高效技术(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清单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证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地址: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技教育与品牌建设科(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楼307室)

3、联系人:张红蓉 联系电话:*

4、携带证件和提交的资料: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征信证明、营业执照、绿色食品证书、土地流转合同、技术示范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及申报表。

特聘农技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征信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

四、遴选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根据申报基地项目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基地经营现状、管理能力、示范展示能力、科技成果技术运用推广、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定,最终遴选出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同等条件下,取得绿色、有机、地标食品的基地优先。

(二)特聘农技人员:

所属产业报名人数大于1:3比例时,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笔试,最终选取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从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和业绩、专家点题询问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最终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特聘农技人员。所属产业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3比例时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至少1个,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1次。各乡镇至少推荐3户进行申报。

(三)研究公示

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人选后,报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班子集体审定,并对拟遴选基地、特聘农技人员在丰都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与示范基地及特聘农技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五、任务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任务:一是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协同推广;二是科技示范基地展示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集成推广运用;三是对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不少于四次的现场观摩培训活动。

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科技示范户任务: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开展试验示范以及实训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进行遴选、使用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效果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示范带动能力强、新技术新机具展示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上级政策优先续建;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根据上级政策择优聘用。

七、基地补助及特聘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特聘农技员每年发放补贴2万元(防疫员3万元)。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2000元/每户。

附件1: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2: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丰都县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申报法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税务登记

证书编号

农产品安全管理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基地事务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主要办公地址

邮编

基地概况及

建设计划

(可附页)

法人代表: 申报联系人: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技术职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应聘岗位

?大豆?水稻、?蔬菜?中药材、?果树 ?生态鱼业 ?动物防疫

人员性质

?农业乡土专家 ?种养能手

?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其他

专业特长和取得的成就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户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主导

产业

规模 (亩/万头)

年经营收入(万元)

带动农户(户)

身份证号码

邮箱

生产 地址以及主推技术、品种

是否参加过农业部门组织的农民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是否参加过其他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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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57)、《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丰都县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的需要,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8名特聘农技人员以及50户科技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个数及人数

(一)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我县农业主导产业,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新农人,围绕粮食、蔬菜、水果、花椒、生态渔业等。

(二)8名特聘农技人员。围绕大豆、水稻、蔬菜、花椒、中药材、果树、水产等主导产业,遴选7名特聘农技员和1名动物防疫员。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科技示范主体要主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基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10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近2年组织开展了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展示示范,承接过现场观摩或技术培训等活动;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基地“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要求,努力争创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特聘农技人员

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身体健康,具备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和身体条件,年龄在25—55周岁以内,自觉接受农业部门的管理,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任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注:农业系统在职人员及公益性在岗人员不在报名遴选之列。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近两年示范展示的优良品种、高效技术(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清单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证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地址: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技教育与品牌建设科(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楼307室)

3、联系人:张红蓉 联系电话:*

4、携带证件和提交的资料: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征信证明、营业执照、绿色食品证书、土地流转合同、技术示范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及申报表。

特聘农技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征信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

四、遴选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根据申报基地项目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基地经营现状、管理能力、示范展示能力、科技成果技术运用推广、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定,最终遴选出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同等条件下,取得绿色、有机、地标食品的基地优先。

(二)特聘农技人员:

所属产业报名人数大于1:3比例时,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笔试,最终选取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从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和业绩、专家点题询问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最终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特聘农技人员。所属产业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3比例时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至少1个,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1次。各乡镇至少推荐3户进行申报。

(三)研究公示

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人选后,报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班子集体审定,并对拟遴选基地、特聘农技人员在丰都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与示范基地及特聘农技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五、任务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任务:一是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协同推广;二是科技示范基地展示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集成推广运用;三是对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不少于四次的现场观摩培训活动。

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科技示范户任务: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开展试验示范以及实训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进行遴选、使用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效果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示范带动能力强、新技术新机具展示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上级政策优先续建;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根据上级政策择优聘用。

七、基地补助及特聘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特聘农技员每年发放补贴2万元(防疫员3万元)。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2000元/每户。

附件1: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2: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丰都县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申报法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税务登记

证书编号

农产品安全管理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基地事务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主要办公地址

邮编

基地概况及

建设计划

(可附页)

法人代表: 申报联系人: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技术职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应聘岗位

?大豆?水稻、?蔬菜?中药材、?果树 ?生态鱼业 ?动物防疫

人员性质

?农业乡土专家 ?种养能手

?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其他

专业特长和取得的成就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户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主导

产业

规模 (亩/万头)

年经营收入(万元)

带动农户(户)

身份证号码

邮箱

生产 地址以及主推技术、品种

是否参加过农业部门组织的农民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是否参加过其他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



按照《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57)、《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丰都县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的需要,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8名特聘农技人员以及50户科技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个数及人数

(一)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我县农业主导产业,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新农人,围绕粮食、蔬菜、水果、花椒、生态渔业等。

(二)8名特聘农技人员。围绕大豆、水稻、蔬菜、花椒、中药材、果树、水产等主导产业,遴选7名特聘农技员和1名动物防疫员。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科技示范主体要主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基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10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近2年组织开展了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展示示范,承接过现场观摩或技术培训等活动;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基地“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要求,努力争创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特聘农技人员

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身体健康,具备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和身体条件,年龄在25—55周岁以内,自觉接受农业部门的管理,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任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注:农业系统在职人员及公益性在岗人员不在报名遴选之列。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近两年示范展示的优良品种、高效技术(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清单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证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地址: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技教育与品牌建设科(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楼307室)

3、联系人:张红蓉 联系电话:*

4、携带证件和提交的资料: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征信证明、营业执照、绿色食品证书、土地流转合同、技术示范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及申报表。

特聘农技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征信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

四、遴选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根据申报基地项目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基地经营现状、管理能力、示范展示能力、科技成果技术运用推广、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定,最终遴选出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同等条件下,取得绿色、有机、地标食品的基地优先。

(二)特聘农技人员:

所属产业报名人数大于1:3比例时,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笔试,最终选取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从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和业绩、专家点题询问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最终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特聘农技人员。所属产业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3比例时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至少1个,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1次。各乡镇至少推荐3户进行申报。

(三)研究公示

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人选后,报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班子集体审定,并对拟遴选基地、特聘农技人员在丰都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与示范基地及特聘农技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五、任务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任务:一是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协同推广;二是科技示范基地展示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集成推广运用;三是对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不少于四次的现场观摩培训活动。

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科技示范户任务: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开展试验示范以及实训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进行遴选、使用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效果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示范带动能力强、新技术新机具展示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上级政策优先续建;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根据上级政策择优聘用。

七、基地补助及特聘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特聘农技员每年发放补贴2万元(防疫员3万元)。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2000元/每户。

附件1: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2: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丰都县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申报法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税务登记

证书编号

农产品安全管理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基地事务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主要办公地址

邮编

基地概况及

建设计划

(可附页)

法人代表: 申报联系人: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技术职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应聘岗位

?大豆?水稻、?蔬菜?中药材、?果树 ?生态鱼业 ?动物防疫

人员性质

?农业乡土专家 ?种养能手

?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其他

专业特长和取得的成就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户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主导

产业

规模 (亩/万头)

年经营收入(万元)

带动农户(户)

身份证号码

邮箱

生产 地址以及主推技术、品种

是否参加过农业部门组织的农民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是否参加过其他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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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57)、《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丰都县202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的需要,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1个)、8名特聘农技人员以及50户科技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个数及人数

(一)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我县农业主导产业,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新农人,围绕粮食、蔬菜、水果、花椒、生态渔业等。

(二)8名特聘农技人员。围绕大豆、水稻、蔬菜、花椒、中药材、果树、水产等主导产业,遴选7名特聘农技员和1名动物防疫员。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科技示范主体要主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基地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10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近2年组织开展了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展示示范,承接过现场观摩或技术培训等活动;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基地“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要求,努力争创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特聘农技人员

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身体健康,具备政策履行岗位职责和身体条件,年龄在25—55周岁以内,自觉接受农业部门的管理,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岗位工作任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注:农业系统在职人员及公益性在岗人员不在报名遴选之列。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近两年示范展示的优良品种、高效技术(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清单等。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证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2、报名地址: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科技教育与品牌建设科(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楼307室)

3、联系人:张红蓉 联系电话:*

4、携带证件和提交的资料: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征信证明、营业执照、绿色食品证书、土地流转合同、技术示范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及申报表。

特聘农技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征信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表。

四、遴选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根据申报基地项目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基地经营现状、管理能力、示范展示能力、科技成果技术运用推广、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定,最终遴选出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同等条件下,取得绿色、有机、地标食品的基地优先。

(二)特聘农技人员:

所属产业报名人数大于1:3比例时,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笔试,最终选取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从个人学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和业绩、专家点题询问等几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最终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特聘农技人员。所属产业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1:3比例时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50户科技示范主体。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至少1个,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1次。各乡镇至少推荐3户进行申报。

(三)研究公示

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人选后,报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班子集体审定,并对拟遴选基地、特聘农技人员在丰都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与示范基地及特聘农技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五、任务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任务:一是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与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协同推广;二是科技示范基地展示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集成推广运用;三是对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不少于四次的现场观摩培训活动。

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并要有明显的指导服务效果;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科技示范户任务: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开展试验示范以及实训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进行遴选、使用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效果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对示范带动能力强、新技术新机具展示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上级政策优先续建;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根据上级政策择优聘用。

七、基地补助及特聘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特聘农技员每年发放补贴2万元(防疫员3万元)。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2000元/每户。

附件1: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附件2: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丰都县科技示范户推荐表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丰都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申报法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税务登记

证书编号

农产品安全管理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基地事务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主要办公地址

邮编

基地概况及

建设计划

(可附页)

法人代表: 申报联系人: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丰都县特聘农技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所在单位及职务

技术职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应聘岗位

?大豆?水稻、?蔬菜?中药材、?果树 ?生态鱼业 ?动物防疫

人员性质

?农业乡土专家 ?种养能手

?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其他

专业特长和取得的成就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3

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户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主导

产业

规模 (亩/万头)

年经营收入(万元)

带动农户(户)

身份证号码

邮箱

生产 地址以及主推技术、品种

是否参加过农业部门组织的农民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是否参加过其他培训(没有填“无”,如有则填具体培训班名称)

村民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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