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第二批采购公告
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第二批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宏鑫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到货卸车含税费发票价)
最高限价:*.00元(到货卸车含税费发票价)
采购需求: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品种:动力煤,数量:983吨,热量在5000卡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宏鑫 (略)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宏鑫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鑫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 (略) 宏鑫 (略)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行贿犯罪记录截图;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并购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电话: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宏鑫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A楼5层
联系方式:0421-*
邮箱地址:*@*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洪叶
电 话:0421-*
项目概况
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宏鑫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到货卸车含税费发票价)
最高限价:*.00元(到货卸车含税费发票价)
采购需求: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3年度采购冬季取暖煤(品种:动力煤,数量:983吨,热量在5000卡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宏鑫 (略) ;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宏鑫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宏鑫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 (略) 宏鑫 (略)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行贿犯罪记录截图;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并购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电话: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宏鑫 (略)
地址: (略) 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24号A楼5层
联系方式: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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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洪叶
电 话: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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