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服务采购比选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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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服务采购比选公告第二次

泸州市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服务采购比选公告(第二次)
来源:信息统计科 发布时间:2023-10-23 16:56 次 字体:

1.项目概况
(略) 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相关工作,我委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一家具备相应 (略) , (略) 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维护工作。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和法律责任的企业,有良好的信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 (略) 地市级及以上同类服务业绩。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违规记录。
2.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需要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比选时需要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二)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3.参选单位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供
3.1报名采用网上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以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30分)
3.2提供营业执照等“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施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标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2.加盖公章;3.明确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以便比选会前告知是否达到比选会条件);4.附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2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行下载公告附件,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会时间
2023年11月1日(周三)15:00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会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6.比选会地点
地址: (略) 江阳区江 (略) 卫生健康委2号楼 4楼会议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上发布。
8.选人确定
采取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所提供资料进行综合评分,选取综合评分最高分作为选人。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略) 江阳区西路3号
邮 编:*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830-*

(略) 卫生健康 (略) 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服务采购比选文件(1).docx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泸州市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服务采购比选公告(第二次)
来源:信息统计科 发布时间:2023-10-23 16:56 次 字体:

1.项目概况
(略) 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相关工作,我委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一家具备相应 (略) , (略) 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维护工作。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和法律责任的企业,有良好的信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 (略) 地市级及以上同类服务业绩。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违规记录。
2.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需要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比选时需要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二)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3.参选单位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供
3.1报名采用网上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以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30分)
3.2提供营业执照等“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施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标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2.加盖公章;3.明确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以便比选会前告知是否达到比选会条件);4.附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2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自行下载公告附件,获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会时间
2023年11月1日(周三)15:00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会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6.比选会地点
地址: (略) 江阳区江 (略) 卫生健康委2号楼 4楼会议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上发布。
8.选人确定
采取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所提供资料进行综合评分,选取综合评分最高分作为选人。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略) 江阳区西路3号
邮 编:*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830-*

(略) 卫生健康 (略) 居民健康卡管理系统、医疗“三监管”系统(二期、三期)运维服务采购比选文件(1).docx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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