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社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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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日报社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其他展览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日报社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7: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09:15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2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日报社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0591-*

项目概况

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

项目名称: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招标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和实施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项

*

46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验收合格(若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经采购人确认后,服务期可相应顺延)。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2)采购人确定的设计成果且审定完成后4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工作,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略) 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将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 (略) ,传真/电 (略) 前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3)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则收取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注: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关于资格审查项“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要求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否则应按上述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9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2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一、说明”中的第3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代理机构补充事项

电子信箱:*@*iankunzx.com

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100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

传真:0591-*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2.中标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日报社     

地址: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其他展览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日报社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17: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09:15
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2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日报社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0591-*

项目概况

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

项目名称: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鼓山登山道展厅设计施工服务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招标项目的深化设计工作和实施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项

*

46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验收合格(若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经采购人确认后,服务期可相应顺延)。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2)采购人确定的设计成果且审定完成后4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工作,并经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略) 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将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 (略) ,传真/电 (略) 前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3)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则收取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 (略) (略)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注: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关于资格审查项“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要求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否则应按上述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9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2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一、说明”中的第3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代理机构补充事项

电子信箱:*@*iankunzx.com

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100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

传真:0591-*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2.中标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日报社     

地址: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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