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三批废旧物资回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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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采 购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HJfjwz*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安 徽 省 ,安 庆 市本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已 由 项 目 审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其 他 资 金 详 见 公 告 , 招 标 人 为 安 庆 横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其 它 方 式 。
规 模 : 详 见 公 告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001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的 投 标 人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详 见 公 告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年 10月 23日 09时 00分 到 2023年 10月 27日 16时 30分
获 取 方 式 : 详 见 公 告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月 31日 08时 30分递 交 方 式 : 详 见 公 告 电 子 上 传 文 件 递 交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10月 31日 08时 30分开 标 地 点 : 安 庆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采 购 公 告项 目 编 号 : HJfjwz*
一 采 购 条 件本 项 目 采 购 人 为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竞 争 性谈 判 采 购 。二 采 购 范 围 1 本 项 目 共 划 分 1个 包 , 包 名 称 及 采 购 内 容 详 见 公 告 附 件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一 览 表 。 2 应 答 人 须 以 包 为 单 位 进 行 应 答 , 但 不 得 只 对 包 中 的 一 个 或 部 分 品 目 应 答 ,否 则 应 答 将 被 否 决 。三 应 答 人 资 格 要 求通 用 资 格 要 求
1.应 答 人 须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非 法 人 组 织 2.应 答 截 止 日 前 , 与 采 购 人 不 存 在 尚 未 了 结 的 诉 讼 案 件 3.应 答 人 具 有 良 好 财 务 状 况 和 商 业 信 誉 ,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列入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4.在 近 三 年 内 应 答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无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5.根 据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处 理 管 理 细 则 的 规 定 , 以 及 国 家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处 理 情 况 的 通 报 , 应 答 人 存 在 导 致 其 被暂 停 成 交 资 格 或 取 消 成 交 资 格 的 不 良 行 为 , 且 在 处 理 有 效 期 内 的 , 不 得 参 加 相应 项 目 的 应 答
6.所 投 同 类 货 物 未 因 该 货 物 原 因 出 现 过 事 故 或 出 现 过 事 故 , 但 已 采 取 了 有 效的 整 改 措 施 及 善 后 处 理 , 并 得 到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系 统 的 验 证 7.应 答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与 本 项 目 同 一 标 包 的 其 他 应 答 人 为 同 一 个 单 位 负 责 人 2 与 本 项 目 同 一 标 包 的 其 他 应 答 人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3 同 一 标 包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股 东 管 理 人 员 联 系 人 交 叉 担 任 4 为 本 项 目 提 供 谈 判 代 理 服 务 的 , 或 为 本 项 目 相 应 标 包 前 期 提 供 设 计 或 咨 询的 但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除 外 5 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6 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控 股 或 参 股 的 7 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 8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8.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专 用 资 格 要 求9.应 答 人 被 授 权 代 表 须 提 供 应 答 人 为 其 缴 纳 的 至 少 近 三 个 月 的 社 保 证 明 2023年 7月 -10月 范 围 内 连 续 三 个 月 , 法 定 代 表 人 直 接 参 加 投 标 的 无 需 提 供 。四 文 件 获 取 方 式1.凡 有 意 参 加 应 答 者 , 请 于 2023年 10月 23日 9:00至 2023年 10月 27日 16:30时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http://** 下 载 采 购 文 件 , 并 按 电 子 招 标投 标 办 法 等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到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办 理 CA证 书 电 子 钥 匙 。2.采 购 文 件 电 子 文 件 免 费 获 取 。 应 答 人 须 凭 电 子 钥 匙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后 , 点 击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按 钮 , 下 载 采 购 文 件 。五 操 作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应 答 人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后 , 如 放 弃 应 答 或 放 弃 部 分 标 包 的 应 答 , 请 应 答 人 务 必 对所 弃 标 包 做 相 应 的 文 件 撤 回 操 作 。 本 次 采 购 不 接 受 任 何 形 式 的 应 答 人 主 动弃 标 情 况 说 明 , 以 应 答 人 最 终 上 传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的 应 答 文 件 为 准 。六 应 答 文 件 的 递 交
1.本 次 实 行 网 上 提 交 电 子 版 应 答 文 件 , 潜 在 应 答 人 需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http://** 进 行 操 作 , 电 子 版 应 答 文 件 提 交流 程 请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下 载 专 区 参 与 应 答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所 有 文 件 仔 细 阅 读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热 线 : 010-*转 2。提 交 截 止 时 间 为 : 2023年 10月 31日 08:302.逾 期 提 交 的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将 不 予 以 受 理 。七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采 购 采 取 公 开 竞 争 性 谈 判 方 式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国 网 新 一 代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http://**) 上 发 布 采 购 公 告 , 采 购 公 告 将 明确 对 潜 在 应 答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采 购 文 件 发 放 应 答 文 件 递 交 谈 判 时 间 和 地 点等 事 宜 。八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及 联 系 方 式 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方 式 及 收 取 账 户 信 息 及 增 值 税率 事 项 说 明8.1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及 联 系 方 式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标 服 务 中 心地 址 : 安 庆 市 宜 秀 区 大 桥 街 道 叶 祠 路 9号邮 编 : *
联 系 人 : 沈 工 联 系 电 话 : 0556-*联 系 邮 箱 : *qq.com。8.2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方 式 及 收 取 账 户 信 息8.2.1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方 式 : 转 账8.2.2收 取 账 户 :户 名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账 号 : **开 户 行 : 交 通 银 行 安 庆 华 中 路 支 行8.2.3财 务 咨 询 电 话 : 0556-*
8.3增 值 税 率 事 项 说 明本 次 采 购 项 目 中 规 定 增 值 税 税 率 的 按 文 件 要 求 执 行 , 未 规 定 的 按 国 家 出 台 最 新税 收 政 策 执 行 (应 答 人 在 报 价 中 应 写 明 税 率 )。 同 时 约 定 若 国 家 出 台 新 的 税 收政 策 , 则 按 新 政 策 执 行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23年 10月 23日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人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安 庆 市 叶 祠 路 916 学 校 往 东 300 米 联 系 人 : 金 建 群电 话 : 0556-*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标 服 务 中 心地 址 : 安 庆 市 宜 秀 区 大 桥 街 道 叶 祠 路 9号联 系 人 : 梁 工 吴 工电 话 : 0556-*
电 子 邮 件 : *qq.com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一 览 表 :/1 包 1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服 务 11.1106 满 足 采 购人 需 求 应 答 人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须 涵 盖 生 产 性 废旧 金 属 回 收 或 具 有 生 产 性 废 旧 金 属 收 购许 可 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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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采 购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HJfjwz*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安 徽 省 ,安 庆 市本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已 由 项 目 审批 /核 准 /备 案 机 关 批 准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其 他 资 金 详 见 公 告 , 招 标 人 为 安 庆 横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招 标 方 式 为 其 它 方 式 。
规 模 : 详 见 公 告范 围 : 本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1个 标 段 , 本 次 招 标 为 其 中 的 :(001)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001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的 投 标 人资 格 能 力 要 求 : 详 见 公 告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获 取 时 间 : 从 2023年 10月 23日 09时 00分 到 2023年 10月 27日 16时 30分
获 取 方 式 : 详 见 公 告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月 31日 08时 30分递 交 方 式 : 详 见 公 告 电 子 上 传 文 件 递 交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10月 31日 08时 30分开 标 地 点 : 安 庆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采 购 公 告项 目 编 号 : HJfjwz*
一 采 购 条 件本 项 目 采 购 人 为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国 内 公 开 竞 争 性谈 判 采 购 。二 采 购 范 围 1 本 项 目 共 划 分 1个 包 , 包 名 称 及 采 购 内 容 详 见 公 告 附 件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一 览 表 。 2 应 答 人 须 以 包 为 单 位 进 行 应 答 , 但 不 得 只 对 包 中 的 一 个 或 部 分 品 目 应 答 ,否 则 应 答 将 被 否 决 。三 应 答 人 资 格 要 求通 用 资 格 要 求
1.应 答 人 须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 或 非 法 人 组 织 2.应 答 截 止 日 前 , 与 采 购 人 不 存 在 尚 未 了 结 的 诉 讼 案 件 3.应 答 人 具 有 良 好 财 务 状 况 和 商 业 信 誉 ,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列入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4.在 近 三 年 内 应 答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无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5.根 据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处 理 管 理 细 则 的 规 定 , 以 及 国 家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处 理 情 况 的 通 报 , 应 答 人 存 在 导 致 其 被暂 停 成 交 资 格 或 取 消 成 交 资 格 的 不 良 行 为 , 且 在 处 理 有 效 期 内 的 , 不 得 参 加 相应 项 目 的 应 答
6.所 投 同 类 货 物 未 因 该 货 物 原 因 出 现 过 事 故 或 出 现 过 事 故 , 但 已 采 取 了 有 效的 整 改 措 施 及 善 后 处 理 , 并 得 到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系 统 的 验 证 7.应 答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与 本 项 目 同 一 标 包 的 其 他 应 答 人 为 同 一 个 单 位 负 责 人 2 与 本 项 目 同 一 标 包 的 其 他 应 答 人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3 同 一 标 包 不 同 应 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股 东 管 理 人 员 联 系 人 交 叉 担 任 4 为 本 项 目 提 供 谈 判 代 理 服 务 的 , 或 为 本 项 目 相 应 标 包 前 期 提 供 设 计 或 咨 询的 但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除 外 5 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6 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控 股 或 参 股 的 7 与 本 采 购 项 目 的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 8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8.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投 标 。专 用 资 格 要 求9.应 答 人 被 授 权 代 表 须 提 供 应 答 人 为 其 缴 纳 的 至 少 近 三 个 月 的 社 保 证 明 2023年 7月 -10月 范 围 内 连 续 三 个 月 , 法 定 代 表 人 直 接 参 加 投 标 的 无 需 提 供 。四 文 件 获 取 方 式1.凡 有 意 参 加 应 答 者 , 请 于 2023年 10月 23日 9:00至 2023年 10月 27日 16:30时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http://** 下 载 采 购 文 件 , 并 按 电 子 招 标投 标 办 法 等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到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办 理 CA证 书 电 子 钥 匙 。2.采 购 文 件 电 子 文 件 免 费 获 取 。 应 答 人 须 凭 电 子 钥 匙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后 , 点 击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按 钮 , 下 载 采 购 文 件 。五 操 作 流 程 及 注 意 事 项应 答 人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后 , 如 放 弃 应 答 或 放 弃 部 分 标 包 的 应 答 , 请 应 答 人 务 必 对所 弃 标 包 做 相 应 的 文 件 撤 回 操 作 。 本 次 采 购 不 接 受 任 何 形 式 的 应 答 人 主 动弃 标 情 况 说 明 , 以 应 答 人 最 终 上 传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的 应 答 文 件 为 准 。六 应 答 文 件 的 递 交
1.本 次 实 行 网 上 提 交 电 子 版 应 答 文 件 , 潜 在 应 答 人 需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http://** 进 行 操 作 , 电 子 版 应 答 文 件 提 交流 程 请 登 录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下 载 专 区 参 与 应 答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所 有 文 件 仔 细 阅 读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热 线 : 010-*转 2。提 交 截 止 时 间 为 : 2023年 10月 31日 08:302.逾 期 提 交 的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将 不 予 以 受 理 。七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采 购 采 取 公 开 竞 争 性 谈 判 方 式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国 网 新 一 代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电 工 交 易 专 区 http://**) 上 发 布 采 购 公 告 , 采 购 公 告 将 明确 对 潜 在 应 答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采 购 文 件 发 放 应 答 文 件 递 交 谈 判 时 间 和 地 点等 事 宜 。八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及 联 系 方 式 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方 式 及 收 取 账 户 信 息 及 增 值 税率 事 项 说 明8.1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及 联 系 方 式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标 服 务 中 心地 址 : 安 庆 市 宜 秀 区 大 桥 街 道 叶 祠 路 9号邮 编 : *
联 系 人 : 沈 工 联 系 电 话 : 0556-*联 系 邮 箱 : *qq.com。8.2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方 式 及 收 取 账 户 信 息8.2.1代 理 服 务 费 收 取 方 式 : 转 账8.2.2收 取 账 户 :户 名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账 号 : **开 户 行 : 交 通 银 行 安 庆 华 中 路 支 行8.2.3财 务 咨 询 电 话 : 0556-*
8.3增 值 税 率 事 项 说 明本 次 采 购 项 目 中 规 定 增 值 税 税 率 的 按 文 件 要 求 执 行 , 未 规 定 的 按 国 家 出 台 最 新税 收 政 策 执 行 (应 答 人 在 报 价 中 应 写 明 税 率 )。 同 时 约 定 若 国 家 出 台 新 的 税 收政 策 , 则 按 新 政 策 执 行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23年 10月 23日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督 部 门 为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招 标 人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地 址 : 安 庆 市 叶 祠 路 916 学 校 往 东 300 米 联 系 人 : 金 建 群电 话 : 0556-*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招 标 服 务 中 心地 址 : 安 庆 市 宜 秀 区 大 桥 街 道 叶 祠 路 9号联 系 人 : 梁 工 吴 工电 话 : 0556-*
电 子 邮 件 : *qq.com *qq.com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 签 名 招 标 人 或 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 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一 览 表 :/1 包 1 安 庆 横 江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3年 第三 批 废 旧 物 资 回 收 服 务 项 目 服 务 11.1106 满 足 采 购人 需 求 应 答 人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须 涵 盖 生 产 性 废旧 金 属 回 收 或 具 有 生 产 性 废 旧 金 属 收 购许 可 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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