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餐饮服务外包人员增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3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餐饮服务外包人员增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3年 (略) 新疆分公司餐饮服务外包人员增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3年 (略) 新疆分公司餐饮服务外包人员增补项目(项目编号:08-16-04H-2023-D-D23028),采购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规模:33万元(含税)。
2.采购范围: (略) (略) 食堂的餐饮服务人员。
3.响应时限: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日历日之内承接服务并配置齐相应人员。
4.服务地点: (略) 。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6.质量(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乌鲁木齐聚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因餐厅餐饮服务人员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且上期采购内容未执行完毕,本次采购的服务期限、价格方面与原有服务项目内容保持一致,所以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故邀请乌鲁木齐聚 (略) 进行定向谈判。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1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略) 新疆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新 (略) 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 | 地 址: |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
新疆业务部: | 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 ||
联 系 人: | 罗经理 | 联 系 人: | 马丹妮、王小丫、杨磊、李朝杰、姚锐锐、邹海燕、尉振军、李永梅、郭晶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异议电子邮件: | *@*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3028 |
采购人: (略) 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 (略) 新疆分公司餐饮服务外包人员增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2023年 (略) 新疆分公司餐饮服务外包人员增补项目(项目编号:08-16-04H-2023-D-D23028),采购人为 (略) 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规模:33万元(含税)。
2.采购范围: (略) (略) 食堂的餐饮服务人员。
3.响应时限: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日历日之内承接服务并配置齐相应人员。
4.服务地点: (略) 。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6.质量(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乌鲁木齐聚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因餐厅餐饮服务人员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且上期采购内容未执行完毕,本次采购的服务期限、价格方面与原有服务项目内容保持一致,所以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故邀请乌鲁木齐聚 (略) 进行定向谈判。符合《 (略) 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1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略) 新疆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新 (略) 北京北路1999号万象天地商务公园1-1 | 地 址: | (略) 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
新疆业务部: | 新 (略) 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 ||
联 系 人: | 罗经理 | 联 系 人: | 马丹妮、王小丫、杨磊、李朝杰、姚锐锐、邹海燕、尉振军、李永梅、郭晶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异议电子邮件: | *@*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3028 |
采购人: (略) 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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