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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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编号:JSZC-*-NJDX-C2023-0067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DX-C2023-0067

项目名称: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非生产企业须具备兽药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 (略) 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份为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4点00分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4点30分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苗圃路18

联系人:陈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5-*

2023年10月9日

编号:JSZC-*-NJDX-C2023-0067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DX-C2023-0067

项目名称: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3年度江宁区畜牧兽医站购买防疫物资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是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非生产企业须具备兽药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批准文号、GMP认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 (略) 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份为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4点00分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4点30分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苗圃路18

联系人:陈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南京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5-*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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