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协和医院天津分院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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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协和医院天津分院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23]10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 (略) (略) 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已由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3】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 (略) ,建设资金为 2385.39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2385.3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370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受 天津健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 (略) (略) 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437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条道路的行道树及两侧绿带内的排盐、给水、土方、种植等工程,总投资额2385.3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 (略) (略) 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绿化工程:洪泽湖路道路绿化面积为6595平方米,侧分带宽度约为2.8米(鄱阳湖路以南), 西支路十三道路绿化面积13503平方米,边侧绿地宽度为10米,侧分带宽度约为3米(团泊大道至洪泽湖路);西支路十四道路绿化面积为1611平方米,侧分带宽度约为3米(西次干路三至西支路十三);西次干路三道路绿化面积为4995平方米,西支路十四至常海道、西次干路三与常海道交口往东反86米的区域有边侧绿化带为5米,侧分带约为3米(西支路十四至洪泽湖路),总绿化面积26704平方米。土方工程采用种植土回填,更换原土;种植工程包括土壤改良、苗木支撑;排盐工程,布设铺石屑淋水层及排盐管,盐管采用 dn60pvc 渗管,起始段用 UPVC 管堵封口;给水浇灌工程,给水主干管采用 PE 管,PN1.0MPa;同步实施养护工程等。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总投资额17.9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6年05月16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6年05月16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提供职 (略) 政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均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5)人员注册证书须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有效;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后现场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董工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倪健(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西区天津湾写字楼A座804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虓宇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 (略) 受理负责人:董工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监理[2023]10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 (略) (略) 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已由 (略) 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23】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健 (略) ,建设资金为 2385.39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2385.3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370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受 天津健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 (略) (略) 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437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条道路的行道树及两侧绿带内的排盐、给水、土方、种植等工程,总投资额2385.3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 (略) (略) 周边配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绿化工程:洪泽湖路道路绿化面积为6595平方米,侧分带宽度约为2.8米(鄱阳湖路以南), 西支路十三道路绿化面积13503平方米,边侧绿地宽度为10米,侧分带宽度约为3米(团泊大道至洪泽湖路);西支路十四道路绿化面积为1611平方米,侧分带宽度约为3米(西次干路三至西支路十三);西次干路三道路绿化面积为4995平方米,西支路十四至常海道、西次干路三与常海道交口往东反86米的区域有边侧绿化带为5米,侧分带约为3米(西支路十四至洪泽湖路),总绿化面积26704平方米。土方工程采用种植土回填,更换原土;种植工程包括土壤改良、苗木支撑;排盐工程,布设铺石屑淋水层及排盐管,盐管采用 dn60pvc 渗管,起始段用 UPVC 管堵封口;给水浇灌工程,给水主干管采用 PE 管,PN1.0MPa;同步实施养护工程等。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总投资额17.9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6年05月16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6年05月16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提供职 (略) 政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均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5)人员注册证书须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有效;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后现场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健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董工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倪健(印鉴)
办公地址: (略) 河西区天津湾写字楼A座804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虓宇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健 (略) 受理负责人:董工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北华北路9号
(略) 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略) 静海区金海道1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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