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的公告
关于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的公告
下列机动车辆(有电动自行车95辆,二轮摩托车4辆,三轮摩托车1辆,共计100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处理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作无主车辆处理。具体车辆信息请登录中国平湖— (略) 公安局网站http://**,点击“公安局”进入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平湖交警大队 俞警官
联系电话:0573-*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20日
下列机动车辆(有电动自行车95辆,二轮摩托车4辆,三轮摩托车1辆,共计100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凭合法手续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处理机关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作无主车辆处理。具体车辆信息请登录中国平湖— (略) 公安局网站http://**,点击“公安局”进入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平湖交警大队 俞警官
联系电话:0573-*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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