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971破25号东莞市海迪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2023粤1971破25号东莞市海迪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略) 海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于2023年8月16日作出(2023)粤197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海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21日作出(2023)粤1971破25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 (略) 的财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海迪瑞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31日,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58,住 (略) 石排镇田边村大基工业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喜富。
海迪瑞公司经营范围为:产销:装饰材料、木器制品、纸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对象
1. 海迪瑞公司的一批机器设备;
2. 本案后续发现的其他财产,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评估事项。
三、报名条件
1. 已入编《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 申报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 (略) 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分;
3. 与管理人、债权人、海迪瑞公司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 (略) 海 (略) 的一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及协助管理人完成本案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2. 自管理人与选定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3. 若根据现有资料, (略) 待评估对象出具评估结论的,应向提供书面说明。
五、费用说明
评估费用按照《 (略) 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评估费率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另计费基数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认评估费。
(略) 为执行评估业务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正本的工本费用。被评估财产能够变价的,在被评估财产变价成交、买受 (略) 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进行第一次财产分配或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于2023年11月2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 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 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道车站路碧桂园湾区国际1栋2楼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邓律师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特此公告。
(略) 海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略) 海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于2023年8月16日作出(2023)粤197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海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21日作出(2023)粤1971破25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 (略) 的财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海迪瑞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31日,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58,住 (略) 石排镇田边村大基工业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喜富。
海迪瑞公司经营范围为:产销:装饰材料、木器制品、纸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对象
1. 海迪瑞公司的一批机器设备;
2. 本案后续发现的其他财产,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评估事项。
三、报名条件
1. 已入编《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机构;
2. 申报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 (略) 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分;
3. 与管理人、债权人、海迪瑞公司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 (略) 海 (略) 的一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及协助管理人完成本案评估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2. 自管理人与选定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3. 若根据现有资料, (略) 待评估对象出具评估结论的,应向提供书面说明。
五、费用说明
评估费用按照《 (略) 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评估费率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另计费基数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认评估费。
(略) 为执行评估业务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正本的工本费用。被评估财产能够变价的,在被评估财产变价成交、买受 (略) 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进行第一次财产分配或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于2023年11月2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 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 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南城街道车站路碧桂园湾区国际1栋2楼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邓律师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特此公告。
(略) 海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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