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洛阳乙烯地基处理生石灰块招标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洛阳乙烯地基处理生石灰块招标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洛阳乙烯地基处理生石灰块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0/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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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WZ*-0343-14052-B1)招标人为中石化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石灰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生石灰块\50-90mm CaO≥65% 散装 | *.00 | 吨 | 包1-生石灰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生石灰块质量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与造假行为,*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要求*方对*方的损失给予双倍赔偿。 3.1.7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积极配合*方对材料的用量需求,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可以连续单日供应量不低于1000吨。接受*方依据货车的料单重量随机对货车抽取过磅,对于抽取货车的吨位严重短缺现象,自愿接受自查出吨位短缺货车之前的所有货车料单,均扣掉抽检货车料单的虚多数量。 3.1.8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3.1.9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执行招标结果并不得随意弃标,如中标人不执行招标结果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视为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及所属单位发布招标的中标资格。”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 16:00时至2023年10月29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大连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0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大连招标中心 | |||||
地 址: | (略) 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北辰实际中心A座7层 | 地 址: | (略) 甘井子区中冶商务园B6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华 | 联 系 人: | 李怡雯 | |||||
电 话: | * | 电 话: | 0411-* | |||||
电子邮件: | *@*q.com | 电子邮件: | *@*inopec.com | |||||
2023年10月24日 | ||||||||
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WZ*-0343-14052-B1)招标人为中石化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石灰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生石灰块\50-90mm CaO≥65% 散装 | *.00 | 吨 | 包1-生石灰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生石灰块质量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与造假行为,*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要求*方对*方的损失给予双倍赔偿。 3.1.7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积极配合*方对材料的用量需求,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可以连续单日供应量不低于1000吨。接受*方依据货车的料单重量随机对货车抽取过磅,对于抽取货车的吨位严重短缺现象,自愿接受自查出吨位短缺货车之前的所有货车料单,均扣掉抽检货车料单的虚多数量。 3.1.8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3.1.9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执行招标结果并不得随意弃标,如中标人不执行招标结果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视为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及所属单位发布招标的中标资格。”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 16:00时至2023年10月29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大连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0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大连招标中心 | |||||
地 址: | (略) 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北辰实际中心A座7层 | 地 址: | (略) 甘井子区中冶商务园B6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华 | 联 系 人: | 李怡雯 | |||||
电 话: | * | 电 话: | 0411-* | |||||
电子邮件: | *@*q.com | 电子邮件: | *@*inopec.com | |||||
2023年10月24日 | ||||||||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洛阳乙烯地基处理生石灰块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0/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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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WZ*-0343-14052-B1)招标人为中石化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石灰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生石灰块\50-90mm CaO≥65% 散装 | *.00 | 吨 | 包1-生石灰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生石灰块质量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与造假行为,*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要求*方对*方的损失给予双倍赔偿。 3.1.7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积极配合*方对材料的用量需求,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可以连续单日供应量不低于1000吨。接受*方依据货车的料单重量随机对货车抽取过磅,对于抽取货车的吨位严重短缺现象,自愿接受自查出吨位短缺货车之前的所有货车料单,均扣掉抽检货车料单的虚多数量。 3.1.8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3.1.9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执行招标结果并不得随意弃标,如中标人不执行招标结果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视为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及所属单位发布招标的中标资格。”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 16:00时至2023年10月29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大连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0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大连招标中心 | |||||
地 址: | (略) 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北辰实际中心A座7层 | 地 址: | (略) 甘井子区中冶商务园B6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华 | 联 系 人: | 李怡雯 | |||||
电 话: | * | 电 话: | 0411-* | |||||
电子邮件: | *@*q.com | 电子邮件: | *@*inopec.com | |||||
2023年10月24日 | ||||||||
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工建框架-洛阳*烯地基处理-生石灰-2023-1(WZ*-0343-14052-B1)招标人为中石化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石灰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生石灰块\50-90mm CaO≥65% 散装 | *.00 | 吨 | 包1-生石灰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生石灰块质量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与造假行为,*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要求*方对*方的损失给予双倍赔偿。 3.1.7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积极配合*方对材料的用量需求,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可以连续单日供应量不低于1000吨。接受*方依据货车的料单重量随机对货车抽取过磅,对于抽取货车的吨位严重短缺现象,自愿接受自查出吨位短缺货车之前的所有货车料单,均扣掉抽检货车料单的虚多数量。 3.1.8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3.1.9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执行招标结果并不得随意弃标,如中标人不执行招标结果或主动放弃中标资格,视为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及所属单位发布招标的中标资格。”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 16:00时至2023年10月29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09:00 开标地点:大连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08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大连招标中心 | |||||
地 址: | (略) 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北辰实际中心A座7层 | 地 址: | (略) 甘井子区中冶商务园B6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张华 | 联 系 人: | 李怡雯 | |||||
电 话: | * | 电 话: | 0411-* | |||||
电子邮件: | *@*q.com | 电子邮件: | *@*inopec.com | |||||
2023年10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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