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
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
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二次)
项目概况
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CG-*
项目名称: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1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资格要求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前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
3.磋商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
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二十分钟。
本项目投标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磋商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原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份),以供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 元/磋商供应商。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
保证金账户名称:南通苏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张芝山支行
银行账号:*11975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将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磋商响应文件中供采购人查验收缴,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第一成交候选人的银行汇票原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扫描)原件在开标后3天内送至采购人处,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替补,并在成交后3天内送至采购人处。
(1)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苏 (略) ;用途为磋商保证金 ;汇款人为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张芝山支行,账户:*11975。)
本项目只接受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未经基本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未上传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上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未加盖单位公章,或上传的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不清楚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请磋商供应商确保保证金汇票书写正确、字迹清晰,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上收款人和账号名称必须完全吻合,一字不差,不得多字少字,不得出现错误,否则将拒绝接收标书。
(2)关于银行汇票的提醒
近期采购人在接收响应供应商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磋商供应商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供应商,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响应供应商的银行汇票。
2.履约保证金:
2.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缴纳形式可以选择以 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见索即付) 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2.2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
2.3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对其委托的所有任务,经采购人对每台设备每月维保检查台账检查合格及出具符合供电局要求的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2.4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磋商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供应商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供应商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不间断审核。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 (略) 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苏 (略)
地址: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博 (略)
地址: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方式:陈芳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芳敏
联系电话:*
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二次)
项目概况
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CG-*
项目名称: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1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资格要求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前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
3.磋商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
4.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二十分钟。
本项目投标文件是指上传于网上招投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磋商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原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份),以供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 元/磋商供应商。
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
保证金账户名称:南通苏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张芝山支行
银行账号:*11975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将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磋商响应文件中供采购人查验收缴,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继续有效;第一成交候选人的银行汇票原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扫描)原件在开标后3天内送至采购人处,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按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替补,并在成交后3天内送至采购人处。
(1)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苏 (略) ;用途为磋商保证金 ;汇款人为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苏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张芝山支行,账户:*11975。)
本项目只接受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未经基本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未上传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上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未加盖单位公章,或上传的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不清楚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请磋商供应商确保保证金汇票书写正确、字迹清晰,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上收款人和账号名称必须完全吻合,一字不差,不得多字少字,不得出现错误,否则将拒绝接收标书。
(2)关于银行汇票的提醒
近期采购人在接收响应供应商银行汇票时发现,个别磋商供应商的银行汇票上签章不齐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提醒各位供应商,在银行开具汇票时,仔细检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响应供应商的银行汇票。
2.履约保证金:
2.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缴纳形式可以选择以 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见索即付) 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2.2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
2.3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对其委托的所有任务,经采购人对每台设备每月维保检查台账检查合格及出具符合供电局要求的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2.4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磋商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2)供应商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3)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供应商需要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可拨打*-5进行审核,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将有工作人员不间断审核。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 (略) 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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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博 (略)
地址:崇川区同济科技园B7栋4楼
联系方式:陈芳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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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陈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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