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略) (略) 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概述: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共20套;
3、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4万元(含税)
4、采购内容:全市邮政机要通信投递车辆配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20套,单价7000元/套,预算14万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项目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 20套 | 14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4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预算金额,其响应将被否决。
(3)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两个(含两个)以上车载监控销售业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合同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佐证);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①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②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以上第(1)-(7)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 (略) (略) 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提供:以上第(1)-(6)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
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获取比选文件。选择电汇方式(注:电汇方式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0791-*获取比选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期内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比选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2.在系统操作期间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010-*。
3.本比选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7、响应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唱价地点: (略) 经开区恒科产业园19栋203室。
注:(1)响应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比选,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比选现场,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入远程视频开标会议,则视为其认可本次比选唱价。
(2)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时间截止之前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3)本次视频开标会议软件为“腾讯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号和会议密码:详见比选文件(视频开标期间,各投标人须开启摄像头及语音功能,并保持至视频开标结束);
(4)未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章贡区文清路33号
邮 编:*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电 话:0797-*
代理机构: (略) 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
邮 编:30000
项目联系人:李金阳、罗会京
电 话:0797-*、0791-*
电子邮件:*@*ttp://**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略) (略) 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概述:全市机要车辆车载监控采购,共20套;
3、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4万元(含税)
4、采购内容:全市邮政机要通信投递车辆配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20套,单价7000元/套,预算14万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项目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 20套 | 14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4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预算金额,其响应将被否决。
(3)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两个(含两个)以上车载监控销售业绩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合同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佐证);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①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②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以上第(1)-(7)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 (略) (略) 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提供:以上第(1)-(6)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方式:
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获取比选文件。选择电汇方式(注:电汇方式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0791-*获取比选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期内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比选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2.在系统操作期间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010-*。
3.本比选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7、响应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唱价地点: (略) 经开区恒科产业园19栋203室。
注:(1)响应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比选,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比选现场,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入远程视频开标会议,则视为其认可本次比选唱价。
(2)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时间截止之前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
(3)本次视频开标会议软件为“腾讯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号和会议密码:详见比选文件(视频开标期间,各投标人须开启摄像头及语音功能,并保持至视频开标结束);
(4)未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章贡区文清路33号
邮 编:*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电 话:0797-*
代理机构: (略) 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 (略) 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
邮 编:30000
项目联系人:李金阳、罗会京
电 话:0797-*、0791-*
电子邮件:*@*ttp://**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