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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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门卫室二楼药剂科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及最高上限价:以实际供货清单产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将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对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临床使用所需要的中药配 (略) 方提供的采购目录进行采购、配送、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
交货地点:嵩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分批次供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供货,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致采购需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供货期自动终止,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 (略) 药品监督管理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 (略)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 (试行)>的通知》(云药监注〔2021〕37号)相关要求。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则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采购需求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
3.2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生产许可范围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平台”备案证明; (略) 内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 (略) 药监局备案证明;在云南 (略) 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 (略) 药监局销售备案证明(企 (略) 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证明)。
3.4投标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因药品质量安全而受到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药监局出示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或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5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营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6供应商须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http://**.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审核)。
3.8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可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包括急需品种的配送、设备维修保养、软件维护升级等,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0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至 11:30 ,下午 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7号楼药剂科办公室 )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现场提交)
地点: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门诊七楼中会议室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门诊七楼中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嵩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我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 (略)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
联系电话:087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日期:2023年10月25日

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门卫室二楼药剂科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配方颗粒剂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及最高上限价:以实际供货清单产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将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对嵩 (略) 2024年度-2026年度临床使用所需要的中药配 (略) 方提供的采购目录进行采购、配送、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等,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
交货地点:嵩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分批次供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供货,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致采购需求与上级部门规定不符,供货期自动终止,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 (略) 药品监督管理局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 (略)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 (试行)>的通知》(云药监注〔2021〕37号)相关要求。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则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采购需求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
3.2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生产许可范围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平台”备案证明; (略) 内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 (略) 药监局备案证明;在云南 (略) 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 (略) 药监局销售备案证明(企 (略) 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证明)。
3.4投标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因药品质量安全而受到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药监局出示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或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5供应商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营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6供应商须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http://**.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审核)。
3.8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可提供及时、专业的售后服务,包括急需品种的配送、设备维修保养、软件维护升级等,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0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至 11:30 ,下午 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7号楼药剂科办公室 )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现场提交)
地点: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门诊七楼中会议室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嵩 (略) (门诊七楼中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嵩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我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 (略)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350号
联系电话:087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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