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旌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17:13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8-*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方式:08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 | ||
附件: | |||
附件1 | 挂网.zip |
四川 (略)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GZ[B]-2023-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老师;联系方式:08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邀请函
四川 (略)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委托,拟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SCGZ[B]-2023-040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
序号 | 包数 | 包号 | 内容 | 中选人数量 |
1 | 1 | / |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 1 |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书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08:30-12:00,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 (略) 或网上(远程)购买。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
注:①《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的原件请于比选会当日交至四川 (略) 比选文件发售办理处(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综合办公室);②《报名登记表》、《介绍信》、报名费用支付二维码见公告附件;③报名咨询电话:*。④报名成功我单位会邮箱回复报名成功。
现场发售: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应携带:(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为其他组织的:①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上①收原件,②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鲜章)。(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3)《报名登记表》(此项也可现场填写)。
七、比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起止时间:比选当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比选地点: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地址: (略) 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838-*。
2.比选代理机构:四川 (略) ;
地址: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邮箱:*@*63.com。
2023年10月25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旌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17:13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8-*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方式:08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 | ||
附件: | |||
附件1 | 挂网.zip |
四川 (略)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GZ[B]-2023-0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老师;联系方式:08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女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邀请函
四川 (略)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委托,拟对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SCGZ[B]-2023-040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
序号 | 包数 | 包号 | 内容 | 中选人数量 |
1 | 1 | / |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网安大队执法采集站与记录仪采购项目 | 1 |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申请书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08:30-12:00,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 (略) 或网上(远程)购买。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
注:①《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的原件请于比选会当日交至四川 (略) 比选文件发售办理处(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综合办公室);②《报名登记表》、《介绍信》、报名费用支付二维码见公告附件;③报名咨询电话:*。④报名成功我单位会邮箱回复报名成功。
现场发售: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应携带:(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为其他组织的:①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以上①收原件,②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鲜章)。(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3)《报名登记表》(此项也可现场填写)。
七、比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书递交的起止时间:比选当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比选地点: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 (略) 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地址: (略) 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838-*。
2.比选代理机构:四川 (略) ;
地址: (略) 102生活广场A栋23楼1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邮箱:*@*63.com。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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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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