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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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16:15|发布单位:湖北胜捷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8|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略) 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112-*-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952

3、项目名称: (略) (略) 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9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窗帘、医院隔帘等制作及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免费申领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免费申领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家岗区夷陵大道183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胜捷 (略)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方式:0717-*-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琪

电 话:0717-*-8007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16:15|发布单位:湖北胜捷 (略)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8|项目监管地: (略) 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略) 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112-*-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952

3、项目名称: (略) (略) 鄂西南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制作安装窗帘、医用隔帘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9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窗帘、医院隔帘等制作及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免费申领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免费申领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家岗区夷陵大道183号

联系方式: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胜捷 (略)

地 址: (略) 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方式:0717-*-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琪

电 话:07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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