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团九连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四十一团九连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4) 已由 第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44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四十一团团草湖镇
3.工程规模:四十一团草湖镇九连自建房范围内新建党群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571.28平方米,其中党群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511.28平方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3.65m,建筑功能为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司法调解室、活动室等;门卫室建筑面积 60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3.30m。门卫室附带电动伸缩大门及门头。门卫室两侧设置 20m 长铁艺围墙。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 | 四十一团九连党群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四十一团草湖镇九连自建房范围内新建党群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571.28平方米,其中党群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511.28平方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3.65m,建筑功能为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司法调解室、活动室等;门卫室建筑面积 60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 3.30m。门卫室附带电动伸缩大门及门头。门卫室两侧设置 20m 长铁艺围墙。本项目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18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分公司投标不予以认可, (略)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驻施工场地时间每月不少于25天。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 4. 业绩要求: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备注: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业绩:中标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接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时间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 5.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注:此处建设领域包含招投标过程处罚);(5)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8)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标人未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10)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13)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4)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6.其他要求:(1)企业信用评价分数以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最新公示分数为准(上一年度未参评的企业,系统默认分数为基本分100分)。(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6时00分至 2023年10月30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项目区筹备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一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智诚达 (略) |
地 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 (略) 四十一团草湖镇北京路69号 | | 地 址: | (略) 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
联 系 人: | 钟孝炜 | | 联 系 人: | 乔成江 |
电 话: |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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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