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15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DL-*
2、项目名称: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供 货 期:15日历天
5、采购需求: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宁陕县公安局采购国产计算机50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企业提供厂家授权文件及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30分止,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注: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发放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宁陕县公安局
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39号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婧果
电话:*
陕西 (略)
2023年10月25日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日15时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DL-*
2、项目名称: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供 货 期:15日历天
5、采购需求: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宁陕县公安局采购国产计算机50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宁陕县公安局国产计算机采购项目。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企业提供厂家授权文件及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30分止,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注: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色单位公章)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发放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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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宁陕县公安局
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39号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滨江大道东 (略) 西区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婧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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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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