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11场管链改造项目工程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原平11场管链改造项目工程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质保期:一年及以上。
2、工 期:合同签订后 45个日历天。
3、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如下:项目签订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方应向中标方支付相应的项目价款作为预付款,该项付款比例为30%;整场管链定位、立支架、管道架设安装并调试完成,并经*方验收合格、审核确认后,*方应向中标方支付相应的项目价款作为进度款,该项付款比例为40%;项目经牧原竣工验收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确认后,*方应向中标方支付相应的项目价格作为竣工款,该项付款比例为30%。工程款的结算以中标方提供结算款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前提。
4、工程地点:*方指定地点: (略) (略) 解村乡李三泉村施工现场。
采购人:中 (略) ;项目业主:南阳 (略) 。
5、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
原平11场管链改造项目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16T料塔拆除 | 1 | 套 | |||
2 | 16T料塔拼装 | 1 | 套 | |||
3 | 拆除绞龙 | 60 | 套 | |||
4 | 安装绞龙 | 60 | 套 | |||
5 | 新增133管链料线 | 1200 | 米 | |||
6 | 拆除料线 | 1200 | 米 | |||
7 | 更换赛连(包含拆除及安装新赛连) | 1200 | 米 | |||
8 | 桥架拆装 | 60 | 米 | |||
合计 |
本建设项目为原平11场管链改造项目。报价中标方主要负责到场后的卸载、接收、保管、安装施工及调试等工程整体竣工、交付*方之前的全部工作(承揽本项目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项目约定、图纸、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其变更/补充部分(包括配套说明、会审纪要、变更签证等资料)约定内容均为中标方应施工内容,且除双方在本项目协议书中另有相反约定外,任何本项目及相关项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其他双方认可的项目文件等资料中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一文件)中已有提到的工程内容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列明、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检验试验等完成本项目约定工程所需全部施工及相关工作均视为应由中标方完成的承揽工程范围内应有之内容。
本项目总工期日历天数: 4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此工程已充分考虑冬季、春节、环保停工等非*方原因所致无法施工的时间/期限,竣工交付日期不因任何非*方原因而进行任何顺延;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由*方签发并经中标方签收确认的开工令中所确定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工期起算日);如因*方原因迟延开工的,双方应及时办理书面签证确认或以由*方签发并经中标方签收确认的开工令中所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工期起算日,总工期不变。开工后发生依法或依约可致工期顺延的事项时,双方应依约及时办理书面签证确认,未经*方书面签证确认即应视为未发生工期顺延或变更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 (略) 供应链管理部
地 址: (略) 工业南路508号
联 系 人:马 *
邮 箱:*@*ttp://**
1、质保期:一年及以上。
2、工 期:合同签订后 45个日历天。
3、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具体如下:项目签订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方应向中标方支付相应的项目价款作为预付款,该项付款比例为30%;整场管链定位、立支架、管道架设安装并调试完成,并经*方验收合格、审核确认后,*方应向中标方支付相应的项目价款作为进度款,该项付款比例为40%;项目经牧原竣工验收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确认后,*方应向中标方支付相应的项目价格作为竣工款,该项付款比例为30%。工程款的结算以中标方提供结算款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前提。
4、工程地点:*方指定地点: (略) (略) 解村乡李三泉村施工现场。
采购人:中 (略) ;项目业主:南阳 (略) 。
5、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
原平11场管链改造项目 |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16T料塔拆除 | 1 | 套 | |||
2 | 16T料塔拼装 | 1 | 套 | |||
3 | 拆除绞龙 | 60 | 套 | |||
4 | 安装绞龙 | 60 | 套 | |||
5 | 新增133管链料线 | 1200 | 米 | |||
6 | 拆除料线 | 1200 | 米 | |||
7 | 更换赛连(包含拆除及安装新赛连) | 1200 | 米 | |||
8 | 桥架拆装 | 60 | 米 | |||
合计 |
本建设项目为原平11场管链改造项目。报价中标方主要负责到场后的卸载、接收、保管、安装施工及调试等工程整体竣工、交付*方之前的全部工作(承揽本项目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项目约定、图纸、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其变更/补充部分(包括配套说明、会审纪要、变更签证等资料)约定内容均为中标方应施工内容,且除双方在本项目协议书中另有相反约定外,任何本项目及相关项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其他双方认可的项目文件等资料中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一文件)中已有提到的工程内容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列明、要求的工作内容和检验试验等完成本项目约定工程所需全部施工及相关工作均视为应由中标方完成的承揽工程范围内应有之内容。
本项目总工期日历天数: 4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此工程已充分考虑冬季、春节、环保停工等非*方原因所致无法施工的时间/期限,竣工交付日期不因任何非*方原因而进行任何顺延;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由*方签发并经中标方签收确认的开工令中所确定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工期起算日);如因*方原因迟延开工的,双方应及时办理书面签证确认或以由*方签发并经中标方签收确认的开工令中所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工期起算日,总工期不变。开工后发生依法或依约可致工期顺延的事项时,双方应依约及时办理书面签证确认,未经*方书面签证确认即应视为未发生工期顺延或变更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 (略) 供应链管理部
地 址: (略) 工业南路508号
联 系 人:马 *
邮 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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