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卡通系统POS机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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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卡通系统POS机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略) (略) 对 (略) (略) 一卡通系统POS 机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66,000.00 元) (专业领域: 一卡通系统POS机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266,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266,000.00 1(项) ¥266,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 09: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必须以PDF文档上传,内容须清晰,如有模糊自动视为无效响应。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二)交付地点:
    (略) (略)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安装调试完毕并确保正常使用,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8.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试用一周,运行正常方可进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 (略) (略) 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的内容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号)。
    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00187
    4、退还方式: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及免费维保期满,无质量、售后和其它违约问题,由*方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请与使用部门直接联系。

    5、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
    邹静
  • 联系电话:
    023-*



(略) (略) 对 (略) (略) 一卡通系统POS 机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66,000.00 元) (专业领域: 一卡通系统POS机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266,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266,000.00 1(项) ¥266,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 09: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必须以PDF文档上传,内容须清晰,如有模糊自动视为无效响应。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二)交付地点:
    (略) (略)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安装调试完毕并确保正常使用,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8.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试用一周,运行正常方可进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及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 (略) (略) 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的内容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号)。
    3、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账号:*00187
    4、退还方式: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及免费维保期满,无质量、售后和其它违约问题,由*方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盖章后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请与使用部门直接联系。

    5、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
    邹静
  • 联系电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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