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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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行政区域 大武口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2: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预算金额 ¥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永琴
项目联系电话 0952-*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武口区星光大道东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永琴、0952-*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衡誉信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16栋-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金柱、0951-*
附件:
附件1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平面图.pdf
附件2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清单.pdf
附件3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项目概况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D*

项目名称: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本项目包含室内矿棉板吊顶、软包防撞门、自流平地面、踢脚线,室内水、电、及弱电改造等内容。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

(3)节能环保产品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执行;

(4)政府采购绿色建材。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6)~(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于2023年11月02日23:59:59(北京时间)前将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q.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登记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拟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报名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地址:大武口区星光大道东100米        

联系方式:王永琴、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衡誉信达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16栋-201            

联系方式:徐金柱、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琴

电 话:  09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行政区域 大武口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2: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预算金额 ¥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永琴
项目联系电话 0952-*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武口区星光大道东10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永琴、0952-*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衡誉信达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16栋-2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金柱、0951-*
附件:
附件1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平面图.pdf
附件2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清单.pdf
附件3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项目概况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D*

项目名称: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隆湖派出所办案区装修工程,本项目包含室内矿棉板吊顶、软包防撞门、自流平地面、踢脚线,室内水、电、及弱电改造等内容。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

(3)节能环保产品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执行;

(4)政府采购绿色建材。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6)~(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 (略) 大武口区黄河西街31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于2023年11月02日23:59:59(北京时间)前将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q.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登记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拟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报名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     

地址:大武口区星光大道东100米        

联系方式:王永琴、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衡誉信达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绿地21城D区16栋-201            

联系方式:徐金柱、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琴

电 话: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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