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息云平台城市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重发公告第1次
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息云平台城市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重发公告第1次
受[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的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就[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 (略) 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CS09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 (略) 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091)
项目名称: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 (略) 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245万元
最高限价:24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软件部分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80天内;硬件及装修部分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6日。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 (略) 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 址: (略) 崇川区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方式:0513-*
2.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 张红伟(0513-*)
项目磋商经办人: 高 娜(0513-*)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
附件:1、采购人信用承诺
受[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的委托, (略) 政府采购中心就[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 (略) 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CS09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 (略) 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091)
项目名称: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时空信 (略) 规划决策影像模块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245万元
最高限价:24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软件部分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80天内;硬件及装修部分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6日。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 (略) 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引》。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 址: (略) 崇川区
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方式:0513-*
2.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 张红伟(0513-*)
项目磋商经办人: 高 娜(0513-*)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
附件:1、采购人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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