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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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采购公告

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湖南 (略) 受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其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3】99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GP-CX2023-051

4、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工程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或采购人通知开工时间后)30日历天内竣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具体金额:20000元整,可选择银行转账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再接受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具体见磋商文件

1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承诺函格式附后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略) 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湖南”网站(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 2:30 至 5:3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南 (略) (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获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 (略) 会议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永兴县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联系人:郭维刚

联系电话:0735-* *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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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湖南 (略) 受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其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3】99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GP-CX2023-051

4、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工程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或采购人通知开工时间后)30日历天内竣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具体金额:20000元整,可选择银行转账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再接受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永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具体见磋商文件

1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承诺函格式附后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略) 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湖南”网站(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2023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 2:30 至 5:3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南 (略) (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获取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 (略) 会议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永兴县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联系人:郭维刚

联系电话:0735-* *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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