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枝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枝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BST-ZFCG2023-07
2、项目名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单价200元/天(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点: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3、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送交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会议。未提供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南岗路19号
联系人:张江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三特 (略)
地 址: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
枝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BST-ZFCG2023-07
2、项目名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劳务用工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单价200元/天(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5、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6、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上报行业监督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地点: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3、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送交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会议。未提供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南岗路19号
联系人:张江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三特 (略)
地 址: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联系人: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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