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明。投标人如为企业,要求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井盖类销售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至少100万元。
注1:所有业绩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
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发票认定条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进行核查,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查验结果为准,且为评审依据。发票相对方须与其对应合同签署主体一致;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发票真伪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结果为准,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
注2:业绩金额以有效发票信息累计含税金额为准,若合同金额小于其对应发票含税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计取业绩金额。
2.4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钢纤维混凝土井盖(承载等级为A15)、球墨铸铁井盖(承载等级为C250和D400)三类检测报告各一份,检测报告需具有“CMA”和“CNAS”认证标识并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检测技术指标及结果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要求。
注:检测报告须可查询真伪,需提供检测报告查询网址。检测报告中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防伪编码页(如有)、审计意见页、第三方机构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页),要求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
2.6投标人承诺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略) 范围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中不会出现包括环保政策原因在内的各种拒绝或延迟供货情况。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登*信用中国查询)
2.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9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