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应答截止时间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信誉要求 :?1)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中标(中选)资格(不受地域限制);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核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行政处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 行政处罚信息”,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未被中国 (略) 或中国移动 (略) 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
针对以上内容,须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2.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应答或未划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6?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提供由工信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须包含本项目所投产品),查询参考网址为http://**(具体以工信部要求为准);或按照《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须要办理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承诺如下:应答产品设备在集成入网和加电(试)运行操作之前完成进网许可证的办理;或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要求,针对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应答人须提供由相关安全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或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时提供安全认证或安全检测合格证明。
2.7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 1 份自 2020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与防病毒网关设备或日志审计或上网管理设备采购类似业绩。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