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床医学院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K2023-178-Z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14324
3、项目名称: (略) 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包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万元)
6、最高限价:20(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1个项目包。第1包:宫腔电切镜、宫腔一体镜,最高限价为20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执行按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根据《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 (略) 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3、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需提供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领取。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领取。③)营业执照。*@*63.com(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备 (略) 名称、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递交资料后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确认后获取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弄虚作假的,将被拒绝报名申请。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 (略) 采购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周老师、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芬、许标、刘慧、李根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K2023-178-Z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14324
3、项目名称: (略) 临床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包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0(万元)
6、最高限价:20(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1个项目包。第1包:宫腔电切镜、宫腔一体镜,最高限价为20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执行按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根据《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 (略) 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3、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需提供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领取。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领取。③)营业执照。*@*63.com(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备 (略) 名称、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递交资料后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确认后获取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弄虚作假的,将被拒绝报名申请。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 (略) 采购网》(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周老师、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咸安区银泉大道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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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芬、许标、刘慧、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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