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商务局关于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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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商务局关于2023上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和《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上半 (略) 场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2267号)要求,现将2023上半 (略) 场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略) 商务厅要求,只公示项目名单,具体 (略) 商务厅根据资金盘子统筹确定。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



(略) 商务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2023上半 (略) 场项目计划明细表( (略) ).xls


  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和《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上半 (略) 场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2267号)要求,现将2023上半 (略) 场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略) 商务厅要求,只公示项目名单,具体 (略) 商务厅根据资金盘子统筹确定。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750-*。



(略) 商务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2023上半 (略) 场项目计划明细表( (略)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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