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平台新建项目采购公告
那曲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平台新建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110接处警平台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180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774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110接处警平台新建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0 月30 日 00 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 0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088/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8088/)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系统,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现场使用企业CA锁(自带电脑及其他相关工具和资料)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试行)〉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8085/login)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工
电 话:*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110接处警平台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180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774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110接处警平台新建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0 月30 日 00 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 03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088/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 1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8088/)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系统,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现场使用企业CA锁(自带电脑及其他相关工具和资料)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试行)〉和相关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8085/login)以保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如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界面未显示”在线”状态的投标人,将视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以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金珠西路康雅花园5栋1单元3楼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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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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