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深圳市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两个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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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深圳市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两个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采购公告

关于采购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

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

两个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3〕8号),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两个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明细

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两个信息化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

(二)工作内容

依据竣工资料、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上述2个信息化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工程决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项目经理作为团队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负责本项目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进度要求

供应商应评估工作量,并在采购单位的认可情况下,对进度进行规划及管理,确保整体工作按照规划的方向执行,每个项目的工作周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商务要求

2个项目审核费用独立计算,供应商完成每个项目审核工作后,逐个支付审核费用。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为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2个信息化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要求,投标无效。

四、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报价明细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个项目单独报调整参数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调整参数(参数应大于0且不超过1)。

本项目最终结算方式为:每个项目取报价方的调整参数进行结算。

(三)报价方按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证明文件;

(四)报价方需提供项目工作方案初步设想及策划。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评标定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定标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取调整参数最低的确定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单位存在两家及以上,则针对最低报价单位进行抽签,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10000.00)

两个项目需分别报调整参数,其中:

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预算:5000元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项目预算:5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需将材料(不少于3份)密封后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 (略)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楼562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莫工:*。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略)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62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关于采购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

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

两个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3〕8号),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两个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明细

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两个信息化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服务。

(二)工作内容

依据竣工资料、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上述2个信息化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工程决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商必须安排一名项目经理作为团队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负责本项目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进度要求

供应商应评估工作量,并在采购单位的认可情况下,对进度进行规划及管理,确保整体工作按照规划的方向执行,每个项目的工作周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商务要求

2个项目审核费用独立计算,供应商完成每个项目审核工作后,逐个支付审核费用。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为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2个信息化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若不满足上述条件要求,投标无效。

四、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报价明细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个项目单独报调整参数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调整参数(参数应大于0且不超过1)。

本项目最终结算方式为:每个项目取报价方的调整参数进行结算。

(三)报价方按需提供企业背景、资质、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证明文件;

(四)报价方需提供项目工作方案初步设想及策划。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评标定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定标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取调整参数最低的确定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若最低报价单位存在两家及以上,则针对最低报价单位进行抽签,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为本项目供应商。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10000.00)

两个项目需分别报调整参数,其中:

光明区综合政务门户V2.0优化升级项目预算:5000元

(略) 光明区智慧巡检系统项目预算:5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需将材料(不少于3份)密封后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 (略)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楼562办公室;

接收联系人:莫工:*。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略) 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62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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