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1、招标条件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由南通 (略) 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富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集团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江安路南、海一路东侧地块
2.2 项目简介:
本项目新建3台15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用1备),建设2台15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拟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2.3 服务内容:
完成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所须的现场调查、资料整理、检测、报告的编制、专家评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与法律纠纷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投标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
6.2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通州湾政务中心B208。
7.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 (略)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1、招标条件
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由南通 (略) 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富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集团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江安路南、海一路东侧地块
2.2 项目简介:
本项目新建3台15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2用1备),建设2台15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拟以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2.3 服务内容:
完成通州湾港区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所须的现场调查、资料整理、检测、报告的编制、专家评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与法律纠纷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投标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6日17时30分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 *@*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
6.2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通州湾政务中心B208。
7.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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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 (略)
联系人: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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