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冬季取暖新型颗粒燃料采购公告
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冬季取暖新型颗粒燃料采购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冬季取暖新型颗粒燃料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本次比选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编号:GYGJ-HQ-2023-0003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采购预算:¥960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及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五楼综合办( (略) 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466号)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彩印复印件一份;
2.若是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份),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份),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只有通过报名的比选申请人才能领取比选文件,从其他渠道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比选。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六楼会议室( (略) 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466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七、公告媒介
本 (略)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五楼综合办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851-*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冬季取暖新型颗粒燃料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本次比选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编号:GYGJ-HQ-2023-0003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采购预算:¥960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及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五楼综合办( (略) 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466号)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彩印复印件一份;
2.若是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份),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一份),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只有通过报名的比选申请人才能领取比选文件,从其他渠道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比选。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六楼会议室( (略) 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466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七、公告媒介
本 (略)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五楼综合办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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