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室内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涞水室内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涞水室内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3-JKFDCC-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室内外改造工程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次包括室内卫生间及招待所大堂天花改造工程、涞水大门改造等。
2.2建设地点: (略) 涞水县。
2.3估算价:80.*(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包括室内卫生间及招待所大堂天花改造工程、涞水大门改造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未在施承诺书。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附注。平均年利润不能为负。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提供2020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http://**)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31日至 11 月 06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线上(邮箱:*@*q.com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3年 10 月 31日至 11 月 06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在 线上(邮箱:*@*q.com ) 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需要提供材料如下(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被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信誉良好,提供2020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http://**)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
注:*@*q.com电子邮箱,邮件以“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申购资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送支付信息,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付款截图凭证至邮箱,审核无误后再由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三区19号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
建设单位: 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李助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三区19号楼
联 系 人:戚烨科、吴礼萍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2023年 10月 30 日
涞水室内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3-JKFDCC-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室内外改造工程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次包括室内卫生间及招待所大堂天花改造工程、涞水大门改造等。
2.2建设地点: (略) 涞水县。
2.3估算价:80.*(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包括室内卫生间及招待所大堂天花改造工程、涞水大门改造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未在施承诺书。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附注。平均年利润不能为负。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提供2020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http://**)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31日至 11 月 06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线上(邮箱:*@*q.com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3年 10 月 31日至 11 月 06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在 线上(邮箱:*@*q.com ) 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需要提供材料如下(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被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6)投标人信誉良好,提供2020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http://**)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
注:*@*q.com电子邮箱,邮件以“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邮箱。申购资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送支付信息,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付款截图凭证至邮箱,审核无误后再由代理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三区19号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
建设单位: 某单位
地 址: (略)
联 系 人:李助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三区19号楼
联 系 人:戚烨科、吴礼萍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2023年 10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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