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关于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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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关于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合作社于2023年10月组织编制了《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HJ010;姓名:吴全兴)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位于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5组,建设内容主要由圈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组成,包括隔离舍、饲料加工车间、生活及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及道路硬化、绿化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3000头。项目总用地面积2.40hm2,占地类型为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均是租用土地,其中2.02hm2为设施农用地,0.38hm2辅助设施用地为租用剑阁县马灯小学校绿色希望工程基地(果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48万m3(自然方,下同),项目区回填总量为1.48万m3(自然方),余方0.67万m3,均是表土,全部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青草料种植区域耕植土还田利用,本项目不涉及借方和弃方。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动工,2023年5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项目总投资43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万元。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张建文;联系电话:*。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联系人:程先生,监督电话:0839-*。


附件:1.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2.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合作社于2023年10月组织编制了《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HJ010;姓名:吴全兴)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位于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5组,建设内容主要由圈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组成,包括隔离舍、饲料加工车间、生活及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及道路硬化、绿化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3000头。项目总用地面积2.40hm2,占地类型为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均是租用土地,其中2.02hm2为设施农用地,0.38hm2辅助设施用地为租用剑阁县马灯小学校绿色希望工程基地(果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48万m3(自然方,下同),项目区回填总量为1.48万m3(自然方),余方0.67万m3,均是表土,全部用于建设单位承包的青草料种植区域耕植土还田利用,本项目不涉及借方和弃方。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动工,2023年5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项目总投资43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万元。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张建文;联系电话:*。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联系人:程先生,监督电话:0839-*。


附件:1.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广元腾鸿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2.广元腾鸿畜牧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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