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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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昌吉州本级】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10-30 17:57浏览次
报名中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项目概况
【昌吉州本级】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FCG-GK-*-1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1 *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开标现场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前往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右侧窗口办理CA锁(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先注册-办理CA-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6日 23时59分,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
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
方式: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版标书上传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 纸质版标书递交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1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http://**)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在线报名、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2 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 (略)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查询或更换;
1.3 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且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缺一不可;
1.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 (http://**)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1.5 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在开标现场应该携带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不携带CA锁,后果自负;
1.6 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 (略) 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
2.2 请于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CA锁至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标书;
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联系方式技术支持:新点软件,供应商客服:400-* :徐明会,QQ*
5、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5000.0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 (略) 昌吉中山路支行 *01268-*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 投标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打款账户必须与ca锁基本库内账户一致,若前后不一致,将做废标处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地址: (略) 南公园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宁边西路231号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永卫
电话: 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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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10-30 17:57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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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昌吉州本级】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ZFCG-GK-*-1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1 *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开标现场提交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公告有效期内前往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右侧窗口办理CA锁(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先注册-办理CA-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6日 23时59分,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
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
方式: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版标书上传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 纸质版标书递交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1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http://**)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在线报名、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2 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 (略)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查询或更换;
1.3 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且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缺一不可;
1.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 (http://**)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1.5 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在开标现场应该携带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不携带CA锁,后果自负;
1.6 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 (略) 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
2.2 请于2023年1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CA锁至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标书;
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联系方式技术支持:新点软件,供应商客服:400-* :徐明会,QQ*
5、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昌吉回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新闻采访设备(第一包)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 5000.0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 (略) 昌吉中山路支行 *01268-*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 投标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打款账户必须与ca锁基本库内账户一致,若前后不一致,将做废标处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地址: (略) 南公园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宁边西路231号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永卫
电话: 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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