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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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 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SLFG(2023)001号
2、项目名称: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3、预算金额:9.6万元
4、最高限价:9.6万元
5、采购需求: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主要采购内容为景区垃圾箱和景区休息座椅的采购与安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 30 日8:30至 2023年11月 3 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13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9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6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签定后,货到现场支付合同价的70﹪,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质保期结束,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地 址: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 (略)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亚红、梁工
电  话:* 、*
2023年10月 30 日
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 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SLFG(2023)001号
2、项目名称: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3、预算金额:9.6万元
4、最高限价:9.6万元
5、采购需求: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主要采购内容为景区垃圾箱和景区休息座椅的采购与安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 30 日8:30至 2023年11月 3 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13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9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6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签定后,货到现场支付合同价的70﹪,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质保期结束,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地 址: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 (略)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亚红、梁工
电  话:* 、*
2023年10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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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 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SLFG(2023)001号
2、项目名称: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3、预算金额:9.6万元
4、最高限价:9.6万元
5、采购需求: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主要采购内容为景区垃圾箱和景区休息座椅的采购与安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 30 日8:30至 2023年11月 3 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13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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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9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6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签定后,货到现场支付合同价的70﹪,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质保期结束,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地 址: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 (略)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亚红、梁工
电  话:* 、*
2023年10月 30 日
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 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SLFG(2023)001号
2、项目名称: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
3、预算金额:9.6万元
4、最高限价:9.6万元
5、采购需求: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主要采购内容为景区垃圾箱和景区休息座椅的采购与安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城十里风光带创建3A级景区配套设施采购工程,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8、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 30 日8:30至 2023年11月 3 日18:00(节假日正常);
2、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13日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9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6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合同签定后,货到现场支付合同价的70﹪,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0﹪,质保期结束,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阜城镇十里风 (略)
地 址:阜城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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