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文学院网络安全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华文学院网络安全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网络安全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略) 51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10-2342NF*
项目名称: (略) 网络安全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 基础网络和校园信息化系统的运维管理和安全托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2.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2.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51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略) 309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略) 309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
2、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不涉及进口产品。
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共分为三个部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七北路69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 010-*(业务);010-*(发票及退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梁东煜、朱云飞、隋志亮、白辰、胡家俊
电 话: 010-*(业务);010-*(发票及退保证金)
项目概况
(略) 网络安全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略) 51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10-2342NF*
项目名称: (略) 网络安全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略) 基础网络和校园信息化系统的运维管理和安全托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2.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2.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51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略) 309室
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略) 309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
2、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招标不涉及进口产品。
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共分为三个部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七北路69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 010-*(业务);010-*(发票及退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梁东煜、朱云飞、隋志亮、白辰、胡家俊
电 话: 010-*(业务);010-*(发票及退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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