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兴隆乡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办公桌、档案柜项目
甘南县兴隆乡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办公桌、档案柜项目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NX_CQ_2023_S_2842
1.2项目名称: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办公桌、档案柜项目
1.3采购需求:长1.4米、高0.76米、宽0.7米办公桌一张,高1.85米、宽0.9米档案柜一个。
1.4付款方式:完成相关服务事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
1.5施工地点:新建村,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预算单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竞价)
三、采购预算:2160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个体或其他组织。
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联系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甘南县兴隆乡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甘南支行
账 号:*01872
地 址:甘南县兴隆乡新建村村部
电 话:*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8点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要求材料的原件、样品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阶梯竞价 (反向竞价)
8.2减价幅度:2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1月7日8点至2023年11月8日 8点
8.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吴昊 代理机构:兴隆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地 址:新建村 地 址:兴隆乡
联 系 人:吴昊 联 系 人:马春阳
电 话:* 电 话:*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NX_CQ_2023_S_2842
1.2项目名称: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购办公桌、档案柜项目
1.3采购需求:长1.4米、高0.76米、宽0.7米办公桌一张,高1.85米、宽0.9米档案柜一个。
1.4付款方式:完成相关服务事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
1.5施工地点:新建村,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预算单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竞价)
三、采购预算:2160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个体或其他组织。
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1日联系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甘南县兴隆乡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甘南支行
账 号:*01872
地 址:甘南县兴隆乡新建村村部
电 话:*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人民币(大写:*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8点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要求材料的原件、样品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阶梯竞价 (反向竞价)
8.2减价幅度:2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11月7日8点至2023年11月8日 8点
8.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吴昊 代理机构:兴隆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地 址:新建村 地 址:兴隆乡
联 系 人:吴昊 联 系 人:马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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