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饭堂整修工程询价公告
某部饭堂整修工程询价公告
某部饭堂整修工程询价公告
(2023-JLWJWS-G4012)
我单位就饭堂整修项目进行询价,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饭堂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2-JLWJWS-G4012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工程地点: (略) 海淀区
(二)工程规模及投资:约168.9平方米饭堂整修改造,详见询价文件,最高限价12万元。
(三)工期要求:本工程拟于2023年11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方实际安排为准,开工后30天以内完成。
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地点:北京海淀;
(三)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外地进京企业 (略) 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备案登记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报价方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附件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前;
递交地点:北京海淀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报价方式:使用文件袋密封后盖章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书和资质文件分开装订,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11月7日后择机;
(二)地点: (略) 海淀区。
(三)方式:由招标人实施,现场审查各企业资格符合性,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者为预选中标商。
八、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周先生:010-*/*
2023年10月31日
某部饭堂整修工程询价公告
(2023-JLWJWS-G4012)
我单位就饭堂整修项目进行询价,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饭堂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2-JLWJWS-G4012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工程地点: (略) 海淀区
(二)工程规模及投资:约168.9平方米饭堂整修改造,详见询价文件,最高限价12万元。
(三)工期要求:本工程拟于2023年11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方实际安排为准,开工后30天以内完成。
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地点:北京海淀;
(三)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外地进京企业 (略) 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备案登记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报价方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备查,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附件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前;
递交地点:北京海淀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报价方式:使用文件袋密封后盖章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书和资质文件分开装订,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11月7日后择机;
(二)地点: (略) 海淀区。
(三)方式:由招标人实施,现场审查各企业资格符合性,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者为预选中标商。
八、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周先生:010-*/*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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