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昆仑之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昆仑之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ZYZC-HTGX-04
项目名称: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1号体育馆、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1号体育馆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2号图书馆、中心广场:(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中心广场、主大门、道路、铺装、中心水景、广场小品、供排水、中水、电力管网及照明等); (略) 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工科1号实验楼(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工科2号实验楼(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合同审查、组织材料、设备、 (略) 场询价与核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核;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能力提升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跟踪审计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至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④《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造价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3)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建筑工程类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2项,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略) 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
(6)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7)投标人“信用中国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刻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与另一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签署联合体协议(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9)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40000.00元整(大写:*万元整)。
(10)(10)本项目不兼中;(指的是已中标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的单位,不能再投此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照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强调: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地 址:乌鲁木齐北路220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昆仑之约工程 (略)
地 址: (略) 努尔巴格街道敬老路51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松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ZYZC-HTGX-04
项目名称: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1号体育馆、风雨操场:(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1号体育馆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2号图书馆、中心广场:(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中心广场、主大门、道路、铺装、中心水景、广场小品、供排水、中水、电力管网及照明等); (略) 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工科1号实验楼(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工科2号实验楼(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单体建筑土建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合同审查、组织材料、设备、 (略) 场询价与核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审核;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能力提升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跟踪审计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至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④《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造价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3)财务审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建筑工程类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2项,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 (略) 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
(6)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报税材料(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7)投标人“信用中国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刻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与另一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签署联合体协议(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9)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40000.00元整(大写:*万元整)。
(10)(10)本项目不兼中;(指的是已中标新疆和田高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的单位,不能再投此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照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强调: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教育局
地 址:乌鲁木齐北路220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昆仑之约工程 (略)
地 址: (略) 努尔巴格街道敬老路51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松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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