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招标公告
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水利局、费县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主要进行软件平台建设和硬件设施安装两部分,软件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大数据云服务器进行感知体系建设、数字孪生平台建设、智慧应用平台建设;硬件设施主要在原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部部署安装各类检测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地点:费县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75.41万元;
二标段: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9.51万元。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为监理工程师(信息系统专业)。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 31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 5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1月 22 日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3年11月 22 日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水利局、费县 (略)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
代理机构:费县 (略)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39-*
1、招标条件
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水利局、费县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主要进行软件平台建设和硬件设施安装两部分,软件平台建设主要依托大数据云服务器进行感知体系建设、数字孪生平台建设、智慧应用平台建设;硬件设施主要在原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部部署安装各类检测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地点:费县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975.41万元;
二标段:费县智慧水利数字孪生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9.51万元。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为监理工程师(信息系统专业)。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 31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 5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11月 22 日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3年11月 22 日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水利局、费县 (略)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
代理机构:费县 (略)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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