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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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采购意向

(略) 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述

(略) 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开展安全验收评价,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总投资4956.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炼钢厂钢水接受跨(FG跨)向南延扩至17a柱,延长28m。

1.将现有钢包热修工位迁移至延扩区域内:包括2个热修工位、2个移动除尘罩、两个加砂平台、一个休息室、行车轨道延长等设施,迁移后合理布置满足两个工位可同时开展热修工作。

2.扩建区域内已有设施架空或向南迁建:1#、2#、3#转炉对应的一次除尘管道、给水管道及污水流槽,其位于原厂房南侧的2处连续90度弯折处的管道及支架,按照原有设计坡度跟随南扩的厂房向南迁移。厂房南侧道路西侧一次除尘管道的改造,厂房南侧原有除尘管道中最下边的3#转炉一次除尘管道向西移动,管道中心标高抬高,改动后与第二根管道并排等高布置。相应位置管道支架需要向西侧加宽。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金属冶炼。

3、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安全验收评价的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服务时间、相关要求

1、服务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1月

2、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价,宁钢提供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3、技术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通则及导则要求,选择评价方法,开展符合性评价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及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每个项目分别提供电子版报告1份,纸质报告 4 份。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通则及导则要求开展评价工作。除向宁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外,不得向其他方透漏宁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报告的内容。

2、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宁钢领取正式报告并收到有效发票后次月支付合同款。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

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本采购意向发布之日起至**日,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合作意向等信息通过邮箱,发送到*@*ingbosteel.com。邮件的主题或备注请注明“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ingbosteel.com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董先生,联系电话*。

4、如遇廉洁援助, (略) *@*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略) 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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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略) 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开展安全验收评价,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总投资4956.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炼钢厂钢水接受跨(FG跨)向南延扩至17a柱,延长28m。

1.将现有钢包热修工位迁移至延扩区域内:包括2个热修工位、2个移动除尘罩、两个加砂平台、一个休息室、行车轨道延长等设施,迁移后合理布置满足两个工位可同时开展热修工作。

2.扩建区域内已有设施架空或向南迁建:1#、2#、3#转炉对应的一次除尘管道、给水管道及污水流槽,其位于原厂房南侧的2处连续90度弯折处的管道及支架,按照原有设计坡度跟随南扩的厂房向南迁移。厂房南侧道路西侧一次除尘管道的改造,厂房南侧原有除尘管道中最下边的3#转炉一次除尘管道向西移动,管道中心标高抬高,改动后与第二根管道并排等高布置。相应位置管道支架需要向西侧加宽。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金属冶炼。

3、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安全验收评价的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服务时间、相关要求

1、服务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1月

2、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价,宁钢提供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3、技术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通则及导则要求,选择评价方法,开展符合性评价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及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每个项目分别提供电子版报告1份,纸质报告 4 份。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通则及导则要求开展评价工作。除向宁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外,不得向其他方透漏宁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报告的内容。

2、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宁钢领取正式报告并收到有效发票后次月支付合同款。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

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本采购意向发布之日起至**日,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合作意向等信息通过邮箱,发送到*@*ingbosteel.com。邮件的主题或备注请注明“炼钢厂钢包热修安全整改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ingbosteel.com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董先生,联系电话*。

4、如遇廉洁援助, (略) *@*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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