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幼保健院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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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妇幼保健院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3-0973

项目名称: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略)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普通诊察器械 医用口罩、防护服、中单、消毒用品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无需提供此证)。(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

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 (略)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进行报名确认。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西大街7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联系方式:029-*转9025/9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恬钰、杜卿

电话:029-*转9025/9028

(略)

**日


项目概况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3-0973

项目名称: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略)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普通诊察器械 医用口罩、防护服、中单、消毒用品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低值医用器械耗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无需提供此证)。(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略) 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

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 (略) (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五楼)政府采购部进行报名确认。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西大街7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5层

联系方式:029-*转9025/9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恬钰、杜卿

电话:029-*转9025/9028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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