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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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第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招标编号:2023WYGSGKZB-003),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资金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通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

2.2 招标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提供所需轿车、商务别克、皮卡车、微型面包车租赁服务。

2.3 项目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724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框架+订单)。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用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中标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开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发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相应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投标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被责令停业的;

3.5.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3.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同时参与本项目;

3.5.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日至**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前请联系刘雪菲获取《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公户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新疆通 (略) (略)

开户行:工商银 (略) 建国路支行

账 号:*80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上发布。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 (略) (略)

地 址:新 (略) 东后街24号6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雪菲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汪 潇 电 话:* 电子邮箱:*@*89.cn

新疆通 (略) (略)

**日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第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2023年商务、生产用车租赁项目(招标编号:2023WYGSGKZB-003),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资金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通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

2.2 招标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提供所需轿车、商务别克、皮卡车、微型面包车租赁服务。

2.3 项目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724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框架+订单)。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用尽。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中标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开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发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相应订单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投标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3被责令停业的;

3.5.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3.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同时参与本项目;

3.5.8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日至**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1: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前请联系刘雪菲获取《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公户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新疆通 (略) (略)

开户行:工商银 (略) 建国路支行

账 号:*80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新疆通 (略) (略) 6楼会议室( (略) 天山区东后街24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上发布。

(略) 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略)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 (略) (略)

地 址:新 (略) 东后街24号6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雪菲 电 话:* 电子邮箱:*@*q.com

汪 潇 电 话:* 电子邮箱:*@*89.cn

新疆通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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