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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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成乐 (略) 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采购(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 ”),经四川成渝 (略) 《四川成渝 (略) (略) 购买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的批复》(川成渝司发〔2022〕360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设备投资费,资金比例100%,现由四川成乐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里程全长136.124公里,桥梁总长39444米/9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3处(其中枢纽 7处)为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辖路段、服务区、收费站等的卫生、整洁,给过往车辆提供干净、快捷、舒适的驾乘体验,拟采购2辆道路保洁清扫车、1辆护栏清洗车和1辆绿化修剪车。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成乐 (略) 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采购(第二次),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号为 CL3。具体采购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CL3

道路保洁清扫车

2

眉山代表处

护栏清洗车

1

绿化修剪车

1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起9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销售业绩:道路保洁清扫车销售2辆及以上,护栏清洗车销售2辆及以上,绿化修剪车销售2辆及以上。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要求。

3.3 信誉要求((1)~(4)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函即可,无须再附其他证明材料)

(1)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四川 ”(http://**:8080/)中行政处罚信息查询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2)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4)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 (略) 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不得参加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拟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2)投标人拟提供车辆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中“一、基本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一览表”中对应车辆的技术参数要求表中“6.2 整车参数”的要求,有一项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需在川渝地区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4)质保期:不得少于12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处理) 。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 年 11 月 1 日 00:00 时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开始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 ”栏目下“服务指南 ”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 ”中下载)。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四川成渝 (略) (http://**)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递交人进行现场核验登记,投标文件递交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和四川成渝 (略) (http://**)媒体上发布。

9. 评标结果公示

9.1 公示制度

9.1.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销售业绩情况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各投标人须将上述公示资料的 Word 格式电子文件(U 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 (略) 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提供的业绩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四川成渝 (略) (http://**)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和四川成渝 (略) (http://**)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 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 (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乐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028-*

网 址:http://**

招标人:四川成乐 (略)

2023年10月31日


1. 招标条件

四川成乐 (略) 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采购(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 ”),经四川成渝 (略) 《四川成渝 (略) (略) 购买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的批复》(川成渝司发〔2022〕360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设备投资费,资金比例100%,现由四川成乐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里程全长136.124公里,桥梁总长39444米/9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3处(其中枢纽 7处)为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辖路段、服务区、收费站等的卫生、整洁,给过往车辆提供干净、快捷、舒适的驾乘体验,拟采购2辆道路保洁清扫车、1辆护栏清洗车和1辆绿化修剪车。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成乐 (略) 道路保洁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绿化修剪车采购(第二次),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号为 CL3。具体采购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CL3

道路保洁清扫车

2

眉山代表处

护栏清洗车

1

绿化修剪车

1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协议书起9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销售业绩:道路保洁清扫车销售2辆及以上,护栏清洗车销售2辆及以上,绿化修剪车销售2辆及以上。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要求。

3.3 信誉要求((1)~(4)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函即可,无须再附其他证明材料)

(1)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四川 ”(http://**:8080/)中行政处罚信息查询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2)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4)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 (略) 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不得参加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拟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2)投标人拟提供车辆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中“一、基本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一览表”中对应车辆的技术参数要求表中“6.2 整车参数”的要求,有一项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需在川渝地区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网点。

(4)质保期:不得少于12个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处理) 。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 年 11 月 1 日 00:00 时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开始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 ”栏目下“服务指南 ”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 ”中下载)。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四川成渝 (略) (http://**)上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递交人进行现场核验登记,投标文件递交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和四川成渝 (略) (http://**)媒体上发布。

9. 评标结果公示

9.1 公示制度

9.1.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销售业绩情况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各投标人须将上述公示资料的 Word 格式电子文件(U 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 (略) 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将中标候选人公示资料中提供的业绩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四川成渝 (略) (http://**)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和四川成渝 (略) (http://**)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 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 (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乐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028-*

网 址:http://**

招标人:四川成乐 (略)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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