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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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使用方案

8月25日,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23〕42号文件下达我县小麦“一喷三防”资金(粮食生产安全保障资金)163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资金)5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42号)绩效目标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执 (略) 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的通知》(鄂农函〔2023〕299号)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保障农作物不发生重大病虫灾害和化学农药减量化,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支持小麦主产区开展“一喷三防”10万亩次以上,达到防病虫害、防干热风、防早衰,增粒增重,确保小麦增产丰收和质量绝对安全,小麦赤霉病毒素抽检合格率达100%;开展水稻、玉米等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3.7万亩次以上,有效遏制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2%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三、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应严格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修复监控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培训等。

(一)小麦“一喷三防”资金使用计划

鄂财农发〔2023〕42号文件下达我县粮食生产安全保障小麦“一喷三防”资金163万元。小麦“一喷三防”资金全部支持明年春季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用于购买防治小麦赤霉病、条锈病、蚜虫等重大病虫害的药剂、增穗粒增粒重的叶面肥和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一喷三防”面积10万亩以上。

1.小麦病虫害防治药剂费103万元,占63.2%。用于购买防治小麦赤霉病、条锈病、蚜虫等病虫害药剂,实施面积10万亩次以上。

2.统防统治服务费40万元,占24.5%。用于购买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植保无人机或自走式喷雾机社会化服务,实施面积4万亩次以上。

3.叶面喷施肥料20万元,占12.3%。用于购买叶面肥料或植物生长调节剂,实施面积10万亩次以上。

(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使用计划

鄂财农发〔2023〕42号文件下达我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55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主要用于今年已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稻飞虱等突发暴发病虫害应急防控,以及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宣传指导等费用支出结算,其次是储备必要的病虫防控药械,用于突发病虫害的应急防控和支持有机小麦种植绿色防控,完成重大病虫害防控面积3.7万亩次以上(绩效目标)。其中:

1.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服务费用1.5万元,占2.8%。其中,监测监控设施器械费(含监测器械运行维护费用等)0.3万元;技术宣传培训指导费(含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印发等)1.2万元。

2.绿色防控示范费用23.5万元,占42.7%。其中,生态控制费技术(含购买毒·赤眼蜂、性诱器材、田埂种植显花作物、栽植香根草等)5万元,实施面积0.2万亩次;理化诱控技术费(含太阳能杀虫灯、诱虫板、辅助材料、劳务等)4.5万元,实施面积0.1万亩次;生物防治费(生物农药小麦拌种等)14万元,实施面积2万亩次。

3.应急防控(统防统治)费用30万元,占54.5%。用于购买应急防控所需药剂、器械等费用,实施面积2.5万亩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直相关部门、相关镇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农作物病虫防治措施落实到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协调指导组,县耕地质量与植物保护站负责具体技术服务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工作。

2.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我县新建5个田间监测点的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优势,结合大面积普查,准确预测重大病虫害情况,及时发布病虫预警信息,为病虫害防控提供可靠支撑。

3.加强技术集成。大力推广智能植保无人机施药器械,开展重大病虫害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统防统治。同时,探索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模式,提高病虫防治效果,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4.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线上指导、线下服务,快速将病虫害防治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技术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培育一批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解决一家一户病虫防控缺技术、缺人力、缺器械问题。

5.加强监管检查。加快实施进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使用完毕,2024年5月底前小麦“一喷三防”资金使用完毕。对购买防控药剂、药械、作业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采购物资、 (略) 场价格,并做到台账、财务规范。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南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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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23〕42号文件下达我县小麦“一喷三防”资金(粮食生产安全保障资金)163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资金)5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42号)绩效目标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执 (略) 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的通知》(鄂农函〔2023〕299号)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保障农作物不发生重大病虫灾害和化学农药减量化,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支持小麦主产区开展“一喷三防”10万亩次以上,达到防病虫害、防干热风、防早衰,增粒增重,确保小麦增产丰收和质量绝对安全,小麦赤霉病毒素抽检合格率达100%;开展水稻、玉米等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3.7万亩次以上,有效遏制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推广绿色生产方式,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2%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三、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应严格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修复监控设施设备、技术指导培训等。

(一)小麦“一喷三防”资金使用计划

鄂财农发〔2023〕42号文件下达我县粮食生产安全保障小麦“一喷三防”资金163万元。小麦“一喷三防”资金全部支持明年春季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用于购买防治小麦赤霉病、条锈病、蚜虫等重大病虫害的药剂、增穗粒增粒重的叶面肥和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一喷三防”面积10万亩以上。

1.小麦病虫害防治药剂费103万元,占63.2%。用于购买防治小麦赤霉病、条锈病、蚜虫等病虫害药剂,实施面积10万亩次以上。

2.统防统治服务费40万元,占24.5%。用于购买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植保无人机或自走式喷雾机社会化服务,实施面积4万亩次以上。

3.叶面喷施肥料20万元,占12.3%。用于购买叶面肥料或植物生长调节剂,实施面积10万亩次以上。

(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使用计划

鄂财农发〔2023〕42号文件下达我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55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主要用于今年已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稻飞虱等突发暴发病虫害应急防控,以及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宣传指导等费用支出结算,其次是储备必要的病虫防控药械,用于突发病虫害的应急防控和支持有机小麦种植绿色防控,完成重大病虫害防控面积3.7万亩次以上(绩效目标)。其中:

1.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服务费用1.5万元,占2.8%。其中,监测监控设施器械费(含监测器械运行维护费用等)0.3万元;技术宣传培训指导费(含技术培训、技术资料印发等)1.2万元。

2.绿色防控示范费用23.5万元,占42.7%。其中,生态控制费技术(含购买毒·赤眼蜂、性诱器材、田埂种植显花作物、栽植香根草等)5万元,实施面积0.2万亩次;理化诱控技术费(含太阳能杀虫灯、诱虫板、辅助材料、劳务等)4.5万元,实施面积0.1万亩次;生物防治费(生物农药小麦拌种等)14万元,实施面积2万亩次。

3.应急防控(统防统治)费用30万元,占54.5%。用于购买应急防控所需药剂、器械等费用,实施面积2.5万亩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直相关部门、相关镇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农作物病虫防治措施落实到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协调指导组,县耕地质量与植物保护站负责具体技术服务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实施工作。

2.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我县新建5个田间监测点的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优势,结合大面积普查,准确预测重大病虫害情况,及时发布病虫预警信息,为病虫害防控提供可靠支撑。

3.加强技术集成。大力推广智能植保无人机施药器械,开展重大病虫害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统防统治。同时,探索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模式,提高病虫防治效果,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4.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线上指导、线下服务,快速将病虫害防治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技术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培育一批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解决一家一户病虫防控缺技术、缺人力、缺器械问题。

5.加强监管检查。加快实施进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使用完毕,2024年5月底前小麦“一喷三防”资金使用完毕。对购买防控药剂、药械、作业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采购物资、 (略) 场价格,并做到台账、财务规范。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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