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项目
1.2 招标人: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3采购方式:询价
1.4采购预算:5.8014万元。
1.5最高限价:5.8014万元。
1.6采购需求:肥东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2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提交
3.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下午5:30
3.2地点: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11室(店埠镇龙泉路8号6#楼)
3.3截止时间前,在报名地点或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需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规定封装或未加盖企业公章,不予接收。
四、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勘察实物现状,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
5.2地点: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价评审办法
询价人组织的询价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履约及诚信度评估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报价低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标,若有效投标报价未达到*家,本次开标流标。
八、付款方式
*方在完成项目施工后,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方一次性付款。同时,*方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联系人:程大为
联系电话:0551-*
4_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项目1.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项目
1.2 招标人: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3采购方式:询价
1.4采购预算:5.8014万元。
1.5最高限价:5.8014万元。
1.6采购需求:肥东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2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提交
3.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下午5:30
3.2地点: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11室(店埠镇龙泉路8号6#楼)
3.3截止时间前,在报名地点或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需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未按规定封装或未加盖企业公章,不予接收。
四、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勘察实物现状,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
5.2地点: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3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价评审办法
询价人组织的询价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要求、履约及诚信度评估及报价合理优先原则,综合评选*家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报价低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标,若有效投标报价未达到*家,本次开标流标。
八、付款方式
*方在完成项目施工后,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方一次性付款。同时,*方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联系人:程大为
联系电话:0551-*
4_县政府办公区9#楼大厅LED显示屏维修改造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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